2月28日,绵阳市三台县消委会金石分会受理一起投诉,投诉称在三台县金石镇某五金店购买的某品牌油漆,使用之后半个月仍然未干,怀疑质量有问题。接到投诉后,金石分会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对被投诉的五金店进行现场核实,检查了被投诉人的经营资质、进货票据及被投诉品牌油漆的合格证明等情况,并对投诉人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确认。经调查,被投诉人资质齐全,投诉人使用该品牌油漆之后半个月仍然未干的情况属实。
3月2日,金石分会组织投诉人、被投诉的五金店和被投诉品牌油漆的售后负责人进行现场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调解:被投诉的五金店同意赔偿投诉人500元经济损失,并同意免费更换油漆给投诉人直至完工。( 陈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