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5月6日晚,固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公室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契机,实现督促家长科学履行监护义务为目的,以《为人父母的法律修为》为题,通过视频网络直播的方式向光明小学全体家长上了一堂法律课。
在课上,未检检察官以新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预防犯罪法》为主要内容,从家庭保护角度出发,详细向家长讲解了家庭监护职责和安全保障职责,特别针对儿童遭受溺水、交通安全、意外坠落等意外伤害以及可能遭受校园欺凌、性侵害、被拐骗等犯罪侵害的情形,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并通过真实案例介绍家长容易存在的认识误区,列举孩子可能出现的异常表现,并为家长总结了在孩子不幸遭受欺凌或者性侵后的应对方法,帮助家长正确维护孩子权益,引导孩子走出创伤。
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走向犯罪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表现,明确父母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发现孩子出现不良行为是应当及时干预并加强管教,同时配合学校、公安机关对孩子采取措施训诫矫治,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发生。课后家长表示,通过家长课堂明白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引导孩子健康成长,不仅是每个小家的事,更是国家昌盛、民族复兴的大事。
下一步,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贯彻落实“质量建设年”活动部署,在全面实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针对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问题,分析把脉、对症下药,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让爱和监护归位,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图片:康健聪
文字:杨 洁
编辑:张 帅
审核:张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