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女子买了台新车,还没到手就被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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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通知提新车的心情一定是令人激动的

可朱女士接到4S店的电话

本以为是可以提车了

但得到的却是一个糟心的消息......

朱女士定了一台一汽丰田荣放(参数|图片),4月17日到杭州康隆丰田4s店办手续,付了钱并且开了发票。由于车辆合格证的原因当天并没有提车,而是约定好5天之后再提车,车先放在4s店。

然而就在第二天,朱女士的车就在停车场被撞了,全责方是另一位到康隆丰田的车主,事故导致车辆前保险杠左前方有一个凹陷。

这一下朱女士不舒服了,她觉得4s店保管失当,自己的车还没提到手,就变成事故车要修。于是她提出要让4s店给她换另外一台车,但是4s店不同意。

康隆丰田的销售负责人表示,换车的诉求实在无法满足,因为开出的发票上面写明了发动机号车架号,也就是说这辆车已经是朱女士的了,只不过没有完成实际交付。

而且这个事情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全责方,也就是那个来店的客户。

不过4s店方面也承认自己存在保管责任上的缺失,愿意给到朱女士一定补偿: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开了,那个客户也觉得撞了别人的新车很不好意思,所以他(全责方)愿意走保险把车给修好的基础上,再给朱女士2000块钱的补偿;我们店里也愿意在这个基础上,再给朱女士一定补偿(不排除现金方式)。

但朱女士现在就是完全拒绝协商补偿的方案,就是要换车,所以事情就僵在这里了。”

此事一出,开吧吧友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有的吧友认为,这点小伤影响不大,这个补偿方案能够接受了。

也有一部分吧友认为,将心比心,自己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也会想要换车。

我们也在开吧中发起了一个投票,上千名网友参与投票。

截至目前,支持朱女士换车的网友占到大概六成。

那朱女士的换车诉求在法律上能否得到支持呢?杭帮侠凌律师给出了他的观点

凌律师

4s店是否承担车辆受损的风险,主要看车辆是否完成交付,这里的交付不看是否付钱、是否开了发票,而是看车辆是否完成实际的交付,有没有交车单。所以从本案来看,车辆没有完成实际交付,4s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但根据目前车辆的实际损失来看,这个违约还没有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可以要求4s店进行相应的修复和赔偿,但是要换车或许很难以到支持。

截至发稿前,朱女士打来电话反馈,已进店和4s店协商赔偿方案,4s店也给出了2000元现金的赔偿。但对这个方案朱女士还要再进一步的咨询,再做决定。

来源:杭州交通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