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使用的下水管

无法使用的下水管

一楼车库被污水浸泡后业主怒封管道!楼上6户居民近一年半无法使用下水,邻里之间本应和和气气,为什么会发展到这样的程度?法院执行局又是如何化解的呢?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李某发现自家库房的下水管道弯头损坏,库房被污水浸泡,遂在与楼上6户业主协商未果后,对下水管道进行临时性封堵,致使整栋楼的下水无法使用。

此后,楼上6户业主多次找到政府相关部门与李某协商,但这场邻里纠纷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诉至法院

2020年7月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同年11月做出一审判决:

判令被告李某协助原告6人修复破损的下水管道,维修费用由原告6人承担。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过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6位原告到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化解

此时, 6户业主已在外租房一年之久,严重影响正常生活。执行干警在约谈李某无果后,迅速安排双方当事人到现场研究管道修复办法,同时制定《执行现场突发情况预案》,指派三名司法警察到场维护秩序,如李某拒不配合,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11月3日被执行人李某和其他6户业主依约来到现场,在将近2小时的执行过程中,双方终就管道如何接、管材质量、维修费用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协助原告修复管道,维修费用由原告承担。

4日下午管道修复完毕,6名业主终于能够回到久违的家。

“感谢你们啊,感谢法院,我们终于能够回家了。”

“之前就是在争一口气,各退一步,以后大家还是好邻居!”

......

十一月的东北虽冷,但他们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