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1、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轻工”)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2、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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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审批情况
2021年6月1日和2021年6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1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54.861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8.265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6.596亿元,担保额度在同类担保对象间可以调剂使用,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审慎原则对各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和管理,具体详见公告2021-28。
本次担保在上述担保计划内实施。根据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目前实际已使用88,108元,本次担保实施使用额度23,000万元后,其剩余可使用的担保额度为13,89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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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1990年10月06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528(自贸试验区内);
(五)法定代表人:蔡钦铭;
(六)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黄金珠宝、电子产品、橡胶制品的批发、代购代销;自有房屋租赁;砂石的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及收藏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零售;网上商务咨询;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医疗器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5%股权,陈健持有其30%股权,廖星华持有其8.3%股权等。
被担保方福州轻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36,212,864.36元,负债总额697,844,305.16元,净资产138,368,559.20元;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2,847,003,780.71元,净利润5,553,293.91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资产总额1,135,712,385.27元,负债总额994,683,335.22元,净资产141,029,050.05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343,091,531.10元,净利润2,660,572.99元。
公司为福州轻工的贷款提供担保,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股东(陈健、廖星华)提供同额度连带担保责任,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该担保事项提供了足额的反担保措施。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
上述协议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21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对于向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和其他股东将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反担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如其他股东无法按权益比例提供担保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则将由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被担保人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2021年度担保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本次担保在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授权范围内。其中被担保方福州轻工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主体财务结构健康,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轻工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5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195.00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67,573.97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8,108.00万元;公司上述三项担保合计金额为366,876.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58.45%。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