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辟谣与汪峰离婚传闻:假的

  12月22日,歌手黄安在微博发文爆料章子怡汪峰离婚,并称消息是从香港娱记猪头皮(朱叔)处获悉,“难道,这才是2021年的压轴大戏?”针对离婚传言,章子怡昨深夜发文辟谣,“假的!!!峰哥明早该告谁告谁!”

  12月22日,歌手黄安在微博爆料称:“我的朋友,香港资深娱乐记者猪头皮(朱叔)爆料,章子怡、汪峰已经离婚了!难道,这才是2021年的压轴大戏?”

  这条微博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转发,有网友表示:“不大可能,前阵子还一起参加什么综艺来着,还晒全家福嘛不是。”黄安还回复网友:“哪一个不是来的时候都好好的。”

  12月22日晚,章子怡的经纪人纪灵灵透过媒体表示此消息是谣言。就在经纪人回应后不久,章子怡亲自在微博辟谣。章子怡发文称:假的!!!峰哥明早该告谁告谁!

  近日,章子怡汪峰这对明星夫妻因商业版图发生变动引发网友关注。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新影佳映(新沂)电影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汪峰、章子怡等退出该公司股东行列。退出前二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为2.26%。

  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注册资本为1108.0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凤兰,经营范围包括电影和影视节目的制作与发行;文艺创作与表演;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

  据天眼查显示,章子怡曾在5家影视文化类公司担任法人,其中有2家在2019年被注销。同时,章子怡也曾担任26家企业股东职位,经营范围涵盖影视文化类、科技类、医美类、美妆类,其中有6家企业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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