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印发2022年第1号总河长令

南都讯 记者魏凯 通讯员赵雪峰 近日,广州市委书记林克庆(市第一总河长)和市长郭永航(市总河长)共同签署颁发2022年第1号广州市总河长令,全市将对妨碍河道行洪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第1号总河长令提出,今年底前全市需要完成妨碍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任务,滚动排查整治阻水建筑物构筑物等10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销号制度,整治一宗,销号一宗,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治能到位,保障河道行洪畅通,守牢防洪安全底线。各区党委、政府是防洪排涝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各区总河长、副总河长要坚定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区级河长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各部门还要全面加强内涝治理,压实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行等阶段海绵城市管控措施,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手段,提高城市自然蓄水排水能力和安全韧性,加大雨水收集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力度,推进海绵城市典型示范片区建设,坚决完成排水单元达标建设和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剩余任务,巩固黑臭水体和劣V类一级支流治理成效,2023年底前完成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任务,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