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公司诈骗188名老人上千万元,法院判了

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集资诈骗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明、林某顺、汪某杰、李某琼、冯某龙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到3年不等刑罚。 经查,该公司并无实际投资项目,除了客户投资款之外没有合法收入来源,从成立至2017年6月资金链断裂,一直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偿还会员本息。被告人李某明等人以该公司名义共骗取188名集资参与人1810.7万元,案发前后仅返还116.9284万元,实际骗取1681.7716万元,数额巨大。(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温智勇 任玥文)

来源: 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