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发布,将定期开展校园欺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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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堆文 教育部网站5月5日消息,教育部决定启动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并制定了《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明确了中小学依法治校和示范校创建的十大重点领域并提出相关要求,其中包括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机制,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定期开展防欺凌教育、欺凌调查,能够客观认定、及时有效处置学生欺凌事件。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指南》还提到,要有校领导直接负责学生保护工作并明确具体的工作机构,设置未成年人保护专员;组建学生保护委员会,统筹负责学生权益保护及相关制度建设;学校制定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学生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长期无人照料、失踪等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依法依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学校要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和肖像权、隐私权、知识产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及其家庭信息,收集学生信息遵循最小、够用原则;将正确使用网络纳入教育教学,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文明和防止沉迷网络教育,为学生提供的上网设备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在招生平等方面,《指南》明确,学校要严格依法依规招生,招生规则公平、公正,招生行为规范、透明,不设置任何歧视性条件,自觉接受监督;学校按程序和要求录取学生,平等接收随迁子女、有特殊需要(身心发展障碍等)的学生入学,对学生均衡编班。

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