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包东喜、通讯员李伟)4月21日,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安全生产典型违法案例:孝感市某饲料公司因违规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被依法行政处罚10万元。
2021年8月27日,省应急管理厅对孝感市某饲料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现场查看了仓库、生产车间、除尘设备、搅拌提升配料设备、地下混料作业仓等作业场所。当检查到离生产车间10米间隔的地坑时,地坑中两名工人正在作业,地坑深约10米,只有两个小口,作业现场没有任何警示标志,也无其他安全措施。三楼除尘车间动火作业现场,未见动火作业方案及相关票证。
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二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的规定,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未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违反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危险场所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当履行下列现场安全管理职责:进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向作业人员书面说明危险因素、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两项共计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十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到位,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