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股东16人,代表股份245,998,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4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4,909,8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2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088,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陈敏怡和范瑞祥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5,998,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162,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2 回购股份方式和价格区间;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5,998,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162,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或金额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5,998,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162,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4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5,998,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162,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5 回购股份的期限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5,998,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162,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5,998,3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7,162,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以上议案 1、2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陈敏怡和范瑞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