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出具的《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川财证券原委派朱军先生、李树尧先生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因朱军先生工作内容变动,其不再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川财证券委派王俊尧先生接替朱军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川财证券负责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俊尧先生、李树尧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朱军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6日
附件:王俊尧先生简历
王俊尧,保荐代表人,具备法律职业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先后参与了ST鹏博士(600804)、宝泰隆(601011)再融资项目,执业记录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