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5月4日、5日,汤原县两轮区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5月6日零时起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社区)、驻汤单位按疫情防控政策恢复出行,人员、车辆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市域外抵汤人员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提前报备,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交通服务站、村屯卡点继续保留。
二、各类营业场所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有序开放,执行50%限流。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经教育局批准后,恢复线下教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疫情防控规定予以复诊。药店禁止出售退烧、止咳、抗病毒等药品。
三、客运班车和出租车恢复运营,客运班车按照核载人数的70%载客,出租车后排载客。旅游包车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有序恢复运营。
四、下列场所暂缓开放:棋牌室、剧本杀、密室逃脱、歌舞厅、游戏厅、网吧、按摩足疗等密闭场所,各类宗教场所、校外培训机构、个体诊所。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特殊场所,继续严格实施封闭管理,停止探视活动。
五、切实压实“四方责任”,建立全社会共同防控体系。各乡镇(社区)、驻汤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的要求,推动防控措施落实落地。开放场所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限流、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违反相关规定,一经发现通报曝光,立即关停并严肃处理。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不接种新冠疫苗的个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