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应对疫情影响 优化调整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5月5日,辽宁省沈阳市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沈阳疫情防控最新消息:为应对疫情影响,沈阳市实施社会保险综合帮扶,部分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按照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水路运输5类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3个月,缓缴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1年,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前期已预返还60%的按30%比例再进行补差,返还方式仍然采取“免申直返”。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须申报,通过数据筛选和比对确定拟返还名单,经公示无误后将资金直接返还到参保单位账户。不符合“免申直返”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单位,可到参保所在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

目前,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数据筛选工作已经结束。将分两笔进行拨付,总额为2.2亿元左右。第一笔是预发放60%的企业和参保单位补差额30%,资金在7000万左右;第二笔是大型企业按照30%,社会服务机构和其余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按照90%(第一批数据筛选没有筛选到的)进行拨付,资金在1.5亿元左右。返还方式依旧是“免申直返”。

凡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沈抚新区)工商注册、正常经营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同时符合3个条件的:2022年6月末用工数较2021年12月末用工数增加,与新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新招用人员按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可以申请扩岗奖励。每新增1人奖励企业500元,上限为20万元。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

凡沈阳市各类用人单位(含社会组织),同时满足录用年度或毕业五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条件的,可享受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限按月予以补贴,最长可补贴12个月,每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市人社部门统一认定。企业可携带有效资料,到各区、县(市)人社部门申请,各区、县(市)人社部门每半年受理一次企业申请。(总台央视记者 李承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