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文学的基本解释如下:
百花文学,指的是1956年和1957年上半年,文学思想和创作出现了一些重要的变革。这在当时的“社会主义阵营”中,是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在中国,在1956年5月提出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口号,给潜在于各个领域的强大的变革要求以推动和支持。文学界遂出现了突破僵化教条的、类乎当时苏联文学的那种“解冻”。
百花文学的发展:
在此前后,《人民文学》和各地的一些文学刊物,纷纷发表在思想、艺术上的探索性作品,它们或者在取材、主题上具有“新意”,或者提供了新的视点和表达方式。比较重要的有:短篇小说《办公厅主任》(李易),《田野落霞》、《西苑草》(刘绍棠),《芦花放白的时候》、《灰色的篷帆》(李准),《沉默》(何又化,即秦兆阳),《入党》、《明镜台》(耿龙祥),《美丽》(丰村),《红豆》(宗璞),《改选》(李国文),《小巷深处》(陆文夫);特写《被围困的农庄主席》(白危),《爬在旗杆上的人》(耿简,即柳溪),《马端的堕落》(荔青);诗《一个和八个》(郭小川,未公开发表),《草木篇》(流沙河),《贾桂香》(邵燕祥);以及话剧(岳野的《同甘共苦》)、杂文等。
百花文学的评价:
上述作品的绝大部分,都是短篇创作。这是因为,提倡“百花”的这一文学时期,前后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其间还有过情况不明而令人疑惧的曲折)。从时间、也从作家精神展开的程度,都尚不足以将这种调整,融注进规模较大的作品中。另一个特点是,写作这些作品的,固然有丰村、秦兆阳等“老资格”作家,而主要的还是在四五十年代之交走上文学道路的青年作者。与40年代初在延安的那些作家(丁玲、王实味、艾青等)想凭藉已确立的声望、影响来重建他们批评生活的权利不同,青年作家拥有的,更多是理想主义的朝气。他们在革命中获得政治信仰和生活理想,也接受了关于理想社会的实现的承诺。但他们逐渐看到现实与理想的距离,在新的思想形态与社会制度中发现裂痕。他们从前辈作家那里继续了承担“社会责任”的“传统”,并从苏联的同行那里接过“写真实”、“干预生活”的口号。他们的这些创作,从表面上看,呈现出两种不同的趋向。一种是要求创作加强其现实政治的“干预性”,更多负起揭发时弊、关切社会缺陷的责任。这些质疑和批评现状的作品,旨在重新召唤当代已经衰微的作家的批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