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五一期间查处11名“酒司机”

央广网重庆5月5日消息 记者从垫江县交巡警大队了解到,五一期间垫江县交巡警大队加大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保障“五一”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民警开展酒驾夜查(央广网发 垫江县交巡警大队供图)

5月4日晚19时40分许,垫江交巡警大队勤务一中队在南阳大道开展酒驾夜查行动中,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渝G****9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曾某某涉嫌酒后驾驶,经呼气酒精测试,测试值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驾驶人曾某某晚上喝了点酒,就像往常一样骑车回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属于酒后驾车,民警对曾某某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时3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渝G****3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较可疑,于是民警将其拦下检查,民警一靠近车窗便闻到一股酒味,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测试值12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了解,驾驶员卓某某当晚和朋友吃饭时,喝了点啤酒,因觉得自己喝得不多,思维还清醒,路程又不远,便抱有侥幸心理,驾车回家。因卓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将嫌疑人卓某某带至医院抽血(央广网发 垫江县交巡警大队供图)

据垫江交巡警相关负责人介绍,五一期间,大队结合春夏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五一期间共有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1起,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