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援藏、援疆的人才培养政策实施及发展研究

  教育支援西藏、新疆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项战略决策,事关国家发展稳定与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教育援藏、援疆的人才培养政策主要包括内高班、内初班、内职班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班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政策以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政策这四类人才培养政策。教育援藏、援疆的人才培养政策是民族教育政策的重要内容,其核心目标是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各类政策彼此间目标互洽、层次各异,对于西藏、新疆形成多元立体的人才培养体系,集中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加强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国家统一和增强民族团结发挥重要作用。本文结合教育援藏、援疆的人才培养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出发点,进一步调整政策导向;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政策内容;以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为落脚点,进一步深化政策内涵。

  [作者简介]黄基鑫(1989-),男,广东惠州人,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对口支援、民族经济; 李曦辉(1964-),男,内蒙古赤峰人,博士,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民族经济。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及其国际比较研究”(项目编号:19ZDA173);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自主科研项目“新时期对口援疆、援藏的发展思路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教育支援西藏、新疆是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一项战略决策,事关国家发展稳定,事关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教育援藏、援疆的人才培养政策主要包括内高班、内初班、内职班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班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政策以及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政策这四个类型的人才培养政策。因此,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与教育发展的新情况,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梳理总结四个西藏、新疆人才培养重点政策的实施情况,凝练办学特色并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对于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形成西藏、新疆全面育人机制,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在2014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总书记提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丹珠昂奔认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提出,这在中国的历史上是第一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赖于国民教育体系,做到使之知、使之信、使之行”。[1]马俊毅认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本质是各民族人民要从国家建构的高度上明确建立对于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认同”。[2]2019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特别提出,要“扎实做好文化教育援疆,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程,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3]因此,教育援藏、援疆的人才培养政策的核心目标就在于扩大各民族学生的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具体而言,通过“派出”形式的内高班、内初班、内职班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班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政策,面向的培养对象以新疆、西藏自治区内的少数民族学生为主;通过“反哺”形式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政策,面向的培养对象以西藏自治区外的汉族学生为主。四类人才政策培养目标互洽、指导思想一致,都着力于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致力于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最终实现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战略定位不同、培养层次各异,从政策目的、人才定位、生源类别、学历层次等方面体现出了各项政策对西藏、新疆的人才培养体系的不同战略价值,是构成西藏、新疆多元化、立体化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而言,四类人才培养政策的相互关系为“围绕核心、目标互洽、层次各异、形式多元”,详见表1。

  内高班、内初班、内职班政策是指在内地通过异地办学的形式,开展高中、初中、中职教育,具体而言,主要面向西藏、新疆区内选拔优秀的小学毕业生、初中毕业生到内地进行教育。该政策的关键点是为西藏、新疆的少数民族培养精英,“利用内地发达地区的经济、教育优势”,[4]将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通过考核选拔的方式遴选出来,送至内地的高中、初中和中职进行更高水平的培养,为广大农牧区家庭提供优质教育。

  1984年12月,根据中央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国家计委和国家教委(目前的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在内地的16个省市开始创办内地西藏学校和内地西藏班,此后扩大至18个省市。1984年至1997年为内地西藏班的初办探索阶段。1998年,中央对内地西藏班提出“长期坚持,适当扩大规模”的意见,内地西藏班进行了初中扩招、专业调整、层次提高,至2000年为调整完善阶段。2001年起,根据中央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逐步扩大了内地西藏高中班与大学招收内地西藏班的人数,逐渐采取插班与内地学生混编形式,至2009年为质量提升阶段,重点提高办学水平与办学质量。2010年起,根据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内地西藏班办学确立了协调发展的办学方向,按照“精办初中、扩招高中、提高教学质量”的办学思路进一步发展,内地西藏班迈入了协调发展阶段。借鉴内地西藏班培养人才的模式,自2000年9月起,内地新疆高中班开始实施;2005年至2009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每年招生规模扩大到5000人,这是创办扩招阶段。2010年起,内地新疆班进入提升完善阶段,根据中央第一次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高中班和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协作计划招生规模”;[5]2011年起,举办内地新疆中职班;2014年,内地新疆高中班每年招生规模达到10000人;2017年起,举办内地新疆初中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政策是为落实民族平等政策所实施的重要举措,主要面向新疆、西藏自治区内选拔优秀的高中毕业生到区内外的高水平高校进行向本科、专科的过渡培养。该政策主要目的是“为我国广大少数民族青年提供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6]由于西藏、新疆的现代高等教育起步晚,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难以享受到更优质的高等教育,通过少数民族预科班政策提供了内地更多高水平高校录取的机会,这将有助于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始于1951年,直接原因是少数民族学生由于文化水平低,特别是汉语文存在较大障碍,无法跟上正常的学习节奏。针对西藏和新疆的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分别来源于1962年设立的西藏地区民族干训部以及1963年设立的新疆地区高级汉语补习班。从1951年到改革开放前是民族预科教育的起步探索阶段,发挥了高等教育向少数民族开放、保证少数民族学生教育过程和结果平等的桥梁作用。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20世纪末,国家先后出台了针对少数民族预科教育的办学、招生的规范文件,招生学校从民族院校扩大到部属和省属的重点高校、综合性院校等,并对少数民族预科招生的分数线进行了规定,这一阶段是民族预科教育的正式发展阶段。从20世纪末高校扩招及招生并轨至今,教育部专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对少数民族预科班给予明确定义,同时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逐步由“分散招生、自主培养”向“分散招生、集中培养”过渡,民族预科教育进入了规范发展阶段。根据教育部网站的公开可查数据,截至2016年,全国招收本科、专科的少数民族预科生高校共有551所,其中中央部属高校93所,约占总数的17%;设立了60多个高校民族预科基地和预科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政策是国家针对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发展采取的一项优惠照顾政策。该项政策旨在有计划、有步骤地为民族地区培养一支稳定的、高层次的少数民族专业人才队伍,通过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政策措施,关键点在于解决民族地区博士、硕士毕业的高层次骨干人才严重匮乏的难题,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

  2004年,教育部、国家民委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2005年试点,2006年起正式实施该培养政策,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以及“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从2004年至2011年是设立发展阶段,期间先后发布了工作意见和管理办法。从2012年至今进入调整完善阶段。2012年起,重点向理工类及应用型专业倾斜,招生计划向五个自治区适当倾斜,平均每年招收博士生1000人、硕士生4000人;2014年起,取消国家计划和自筹经费“双轨制”;2016年起,在升学问题上进一步强调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原工作单位的批准;2017年起,提出北京大学等8所高校承担定向西藏、新疆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任务;2020年起,启动实施定向新疆喀什地区医学硕士专项任务,由复旦大学等4所高校承担。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政策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通过高考填报志愿的形式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并在毕业后定向到西藏就业,主要面向西藏自治区外选拔优秀的高中毕业生进入指定高校进行四年本科集中培养,毕业定向到西藏就业。该政策的目标是“充实西藏干部队伍”,[7]是组成“长期在藏工作”干部队伍的重要部分,其战略定位是引进人才,为西藏发展建设培养、引进西藏自治区外人才。

  2002年,教育部、国家民委等四部委试点委托中央民族大学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生;从2004年开始,提升为国家政策,采取适当降低录取分数、定向培养和分配的办法,由中央民族大学等13所高校,每年从四川、安徽等内地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500名定向生,大学毕业后到西藏工作。从2004年至2011年是设立发展阶段,从2015起进入调整提升阶段。2015年召开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继续实施非西藏生源定向生政策,服务期满免试录取为原学校硕士研究生。2016年起,教育部在原有13所高校的基础上新增了8所高校,即7所师范高校和1所南京审计大学,主要定向培养教育系统的师范生,占原招生总规模50%左右。2019年起,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单独列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中。

  我国长期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自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作用凸显,为西藏、新疆的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成为民族教育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和重要的意义。

  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与西藏、新疆当地的教育体系共同构成了多元化、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办学覆盖面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类型和培养层次趋于多元,涵盖了初中生、中职生、高中生、本科和专科大学生、研究生的培养对象,也包括了自治区区内、区外的培养渠道,办学效果日益凸显。新中国成立70年来,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各级各类内地民族班累计招生93.57万人,有效促进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8]绝大多数学生毕业后回到当地,扎根基层,在各个民族地区,尤其是新疆和西藏的重点地区,在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9]。

  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从颁布实施到不断完善与发展,是当代民族教育优先发展中的特事特办,其背后是系统庞大的办学工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来自中央各部门以及全国内地其他省市的共同支持和联动配合,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四类人才培养政策涵盖各种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培养对象,是实现各民族事实上平等的重要体现。西藏和新疆的少数民族学生可以获得更多机会迈进理想的学校,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获得更好的成才环境,有效弥补因发展差距导致的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王国洪认为,“民族地区各级教育收益率相对较高”,因此四类人才培养政策将有利于“解决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迫切需求之间的矛盾,使民族地区居民感受到教育的公平公正”。[10]

  由于历史与地理环境的影响,西藏、新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处于封闭发展的状况,与内地人员往来尤其是基层群众之间的往来很少。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能进入内地学习进而在内地工作生活的重要渠道,有利于拉近西藏、新疆与内地的社会距离和文化距离,成为内地和西藏、新疆各族人民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的有效载体。正是因为四类人才培养政策奠定的多元文化基础,西藏、新疆的少数民族学生在适应内地,以及内地各民族学生在适应西藏、新疆等方面也就有了更强的优势和能力,真正实现双向交流的扩大,减少人员往来的障碍,实现内地与西藏、新疆的劳动力跨区域自由流动。

  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创举,为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边疆安定、国家统一提供了重要保障。严庆和刘雪杉认为,“富有成效的民族团结教育既来自于主观意识形态上的引领与教育,也源于不同民族成员的接触与交往”。[11]多民族共校的环境,为学生们广泛地接触各民族提供了难得的空间环境,是不同民族文化间的交融与共享的平台。各民族学生通过跨文化交流,相互了解和学习,对民族团结产生了重大且深远的积极影响。因此,四类人才培养政策已经成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重要窗口,也是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平台。

  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在促进各民族学生培养民族团结意识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招生规模仍然较小,尚未真正达到广泛的各民族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成效。周竞红认为,“各民族社会成员间缺乏大规模交往交流,各民族成员间没有日常的社会生活接触交流,没有共居、共学、共事、共乐,便不可能建立起社会成员之间的理性认知和密切的社会联系”。[12]根据教育部网站统计数据显示,以2016年为例,援藏、援疆人才培养政策的招生规模计划占比情况见表2。从表2可见,当前四类人才培养政策的招生规模占西藏、新疆当地同等年龄层次的毕业生数量的比例仍然偏低,难以满足推进各民族学生大规模交往交流交融的需要。

  内高班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独立于全国各省市高招办之外,每年单独下达招生计划,单独组织录取。根据欧登草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至2015年间,新疆内高班一本率从2005年的84.17%降至2015年的58.86%,二本率从2005年的7.54%升至2015年的36.94%,导致从内高班考上一本院校的可能性降低。[13]再以国内某顶尖高校为例,该校面向新疆内高班的招生人数比例,从2012年4.56‰降至2016年0.89‰;面向西藏内高班的招生人数比例,从2012年3.88‰降至2016年2.10‰。该校在西藏、新疆内高班的高考招录中一直呈现下降的趋势。这种变化趋势将会导致内高班学生考取重点大学的竞争日益激烈,使得内高班政策对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的吸引力下降。

  根据教育部网站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各地方省属高校招收预科班学生的数量占全国招收高校总数的83%,招生计划绝大多数分布在省属高校。但实际上与中央部属高校相比,省属高校在办学实力及教育资源上存在一定差距。可以看出,西藏、新疆的预科班招生录取学校层次不够,与从内地提供更多更高水平高校的教育机会的政策目标相距甚远。例如,近年来招收西藏、新疆预科班学生人数最多的都是某省属工学院,年均招收近800名学生,一所刚从民办大专层次升格为普通本科的院校,面对如此大规模地招收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如何保证教学质量和培养质量,且将西藏、新疆大量少数民族学生集中培养的方式是否有利于学生“六观”教育及增强社会融入、跨文化交流,这些都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

  非西藏生源定向生政策自实施以来,教育部一直保持着每年500人的招生指标设置,采取平均分配的形式将招生指标分配给13所培养高校,但在高考实际录取过程中,报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高中毕业生总数远远达不到500人的标准。以某民族院校的招生计划为例,非西藏生源定向生招生录取人数分别为2009年33人、2010年24人、2011年24人、2012年7人、2013年8人、2014年5人、2015年3人,招生录取人数呈现出直线下降的趋势。可以看出,在录取生源数量下降的同时,也折射出录取生源质量的下降。如果长此以往,非西藏生源定向生政策将面临严峻挑战。

  内高班、内初班、内职班的少数民族学生大部分来自农牧区,来到内地上学后,容易出现心理困扰问题。杨晶晶指出,内高班学生“容易产生文化中断现象,形成孤独感、封闭感、自卑感等心理困扰,加上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文化背景差异方面的不适应,在饮食、住宿和人际关系等方面都容易产生不适应”。[14]与此同时,各个学校从安全管理的角度出发,普遍采取的是全寄宿、全封闭的管理模式,而当地学生多为走读的形式,因而阻断了少数民族学生对当地社会的参与及体验,也阻断了少数民族学生与当地民众的交往交流。因此,人际交往局限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少数民族学生文化适应的“分离”,加剧了少数民族学生的心理困扰。

  西藏、新疆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大部分学生都是来自自治区内的高中毕业生,即大部分学生未曾进入内地学习生活,而当前的预科班课程大多集中在比较教条化的基础教育训练中,希望通过预科的学习补上与内地学生的学习差距,以便后期大学的课程学习。郑婕提出,“预科教育的教学内容的确立和定位是关乎预科培养目标是否合格、完成的关键,也是预科教育借以存在、发展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15]当下的预科班教育更多地集中在文化基础知识授课上,能力素质培养课程和社会文化适应能力教育不足,这不利于少数民族学生融入内地和适应大学生活,不利于各民族学生之间交往交流交融。

  从招生专业设置来看,各高校缺乏对西藏人才培养的深入交流,招生专业没有明确的使命愿景及培养定位,难以匹配西藏当地人才的实际需求,使得毕业生难以融入当地社会发展需要。从培养模式看,因为采取散插式的招生形式,每个专业每年招生人数在10人以下,而且还会分散到不同的班级,导致定向生在校期间难以得到专门培养和特色教育,也导致定向生之间互不相识,在将来融入西藏当地社会时难以适应。

  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是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到内地接受教育的重要途径,但这几项政策的实施导向是为民族地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推动民族地区快速发展,即政策导向依然是最初的为西藏、新疆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引导学生毕业返乡建设家乡。目前这几项政策的导向已经与中央对西藏、新疆工作最新精神形成了脱节,尚未及时更新,没有与中央鼓励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到内地就业的精神形成衔接。政策导向关系着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牵一发而动全身,也将决定着政策实施的成效。

  西藏、新疆的大部分少数民族学生在小初高教育阶段未能扎实地掌握基础知识,尤其是国家通用语言能力存在先天劣势,导致专业成绩大多不够理想,在面对就业时竞争力明显不如内地的学生。当前主要通过行政手段提供就业岗位,一方面是西藏、新疆以政府为主导的就业扶持措施,但这种就业模式难以创造出大量的新增就业机会,就业形势面临的累积性压力较大;另一方面是中央企业面向西藏、新疆毕业生的专门招聘,但提供的大部分岗位都位于西藏、新疆比较偏远的地方,以通讯行业、石油行业等为主,很少或没有提供鼓励西藏、新疆学生在内地就业的工作岗位。

  “非西藏生源定向生”享受不到同为应届毕业生进藏工作的人才政策保障,如“区外高校人才引进”政策、“专项招收”政策中,对进藏工作的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费4万元,同时给予职工周转房、配偶随调随迁等福利保障。由于定向生并没有“人才引进”的政策身份,形成了较大的心理落差和待遇落差。同时,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服务期满5年以上的定向毕业生“由原培养高校免试录取为硕士研究生”,该保障政策至今并未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目前仅少许指标纳入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中,但与中央精神所要求的“原培养高校”及“免试录取”差距甚远。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要“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要“有序扩大新疆少数民族群众到内地接受教育、就业、居住的规模”,要“加强西藏与内地经济、文化、人员双向交流”。因此,新时代教育援藏、援疆人才培养政策要以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核心,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导向和政策内容。

  按照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的精神,加强西藏、新疆与内地经济、文化、人员的双向交流,建议将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作为西藏、新疆与内地人才双向培养和交流的重要途径,通过内高班、内初班、内职班政策、少数民族预科班政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政策,实现将西藏、新疆的少数民族人才输送到内地工作和生活;通过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政策,实现将内地各民族人才输送到西藏、新疆工作和生活。

  一是根据中央对西藏、新疆人才培养的最新精神,建议专门调整在西藏、新疆实施的内高班、内初班、内职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政策导向,改变为西藏、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少数民族人才的政策导向,调整成为“为内地和西藏、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二是建议通过中央西藏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明确各类进藏干部政策的战略定位,及时调整2016年起对定向生招生偏向定向教育系统的趋势,明确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政策是培养“长期建藏”干部队伍的重要途径。三是建议参照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非新疆生源定向新疆就业政策,定向为新疆培养人才,进一步加强新疆干部队伍建设。

  首先要明确西藏、新疆当前人才培养首要目标是政治素质培养。建议要进一步扩大各民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的规模,辩证看待一些提高西藏、新疆教育质量足以完成人才培养的说法,将政治素质作为西藏、新疆人才培养的第一位,把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人才培养的首要评价标准,在确保办学质量的前提下,按一定比例逐年扩大教育援藏、援疆的四类人才培养政策的招生规模,争取实现覆盖内地更多的省市县。

  一是针对内高班政策,建议科学合理地完善高考招生计划及录取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招生计划机制,提高一本院校录取率,使高校录取人数和专业随着内高班高考人数的扩充而动态调整;改革内高班的考试方式、志愿设置和录取机制,建立标准化考试机制,实现年度之间、省份之间、区内校际之间考试分数的可比性,实行标准分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二是针对少数民族预科班政策,建议适当调整招生学校的层次,扩大部属高校的招生计划,增加招生高校的类型和数量;实行类似北京市教委的“双培计划”,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实现教育结果公平。三是针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建议面向西藏、新疆改革研究生考试录取制度,短期内可将英语水平测试调整为国家通用语言水平测试,提高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增进他们的学习热情,也为他们将来更好地融入内地社会工作和生活奠定良好基础。四是针对非西藏、新疆生源定向就业政策,调整及扩大录取高校范围,争取覆盖更多的国内一流重点高校及民族院校,建立“中央相关部委—西藏、新疆政府部门—培养高校”的定期沟通交流渠道,及时根据西藏、新疆的干部人才发展需求调整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对于内高班、内初班、内职班的管理要尽量人性化,体现人文关怀,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营造多元包容的文化环境,提高学生对内地环境的适应度。建议开展分层管理,打破完全封闭式管理,在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基础上,探索对两三年后的学生采取适当放宽的模式,鼓励学生融入当地人文环境,了解所在地的风土人情,塑造全面发展的人格。建议在选取内地承办学校时,要尽力靠近城市的核心区域,而不是一味地选在偏远郊区,要为学生融入内地社会创造条件,提高内地城市对民族地区学生的吸引力。对于少数民族预科班要强调跨文化教育,突出能力素质和社会适应教育,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质量。

  建议要根据中央对西藏、新疆人才培养的最新精神,给予西藏、新疆特殊政策对待,取消西藏、新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回生源地的限制,为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学生毕业后融入内地社会工作和生活解除政策藩篱。建议根据内地和西藏、新疆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市场供需情况的调研力度,采取科学方法分析当前紧缺人才并预测未来紧缺人才的需求走向,制订方案细则引导学生精准报考,并加强后期就业指导与服务。

  要重视和加强定向生融入西藏、新疆社会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建议增加西藏、新疆区内高校作为定向生政策的培养高校,同时也可以采取“2+2”的模式,由部属高校与自治区内高校联合培养定向生。同一高校不同专业的定向生采用整班制培养模式及制定单独培养方案,采取同地区跨院校选修课程的形式,在有条件的高校开展零基础维吾尔语、藏语课程及相关民族文化课程,并开设相关实习实践课程。要建立定向生服务期满的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解决定向生的后顾之忧。建议贯彻落实对服务期满5年以上的定向毕业生由原培养高校免试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政策,不占培养高校原有的招生指标。在定向生脱产攻读硕士学位后,按照人才引进硕士研究生的待遇给予激励和保障。对于定向生在服务期满不再从事定向工作的,鼓励其留在西藏、新疆自主创业带动当地产业发展,给予更多的创业支持服务和政策优惠措施。

  [1]丹珠昂奔.不断推进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N].中国民族报,2017-09-01(5).

  [2]马俊毅.国家建构与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基于统一多民族国家建构中国话语的理论分析[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6(5):28-38.

  [4]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内地有关城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J].教育部政报,2000(4):185-188.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N].中国教育报,2011-05-27(5).

  [6]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J].教育部政报,2003,(4):189-190.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援藏工作意见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04(5):40-43.

  [8]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回答记者提问我国教育总体水平跃居世界中上行列[J].中国农村教育,2019(28):5.

  [9]赵小雅,毛力提·满苏尔,丁晨.综合施策提升民族教育水平[J].中国民族教育,2017(4):7-10.

  [10]王国洪.民族地区教育收益率差异及其对居民职业选择的影响——基于4515份调查问卷的分析[J].民族教育研究,2020,31(1):97-106.

  [11]严庆,刘雪杉.民族交往:提升民族团结教育实效性的关键——以内地西藏班(校)为例[J].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2(4):91-95.

  [13]欧登草娃.“内高班”高考制度下部分生源流失现象探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36(5):23-27.

  [14]杨晶晶.多元文化视角下的内地新疆高中班教育——以广东内地新疆高中班为例[J].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4(2):6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