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成惠农“及时雨”

  连日来,宝坻区大口屯镇西刘举人庄村的村民们正忙着土地整理。今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生姜种植产业,急需资金,没想到银行及时送来100万元贷款,成为金融惠农“及时雨”。

  市农业农村委介绍,天津市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全市共建成3624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集体产业项目、推进产业振兴过程中,融资贷款需求明显增多。为此,该委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对接,“点对点”帮助金融机构有效对接村集体经济贷款主体。

  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乡村振兴部负责人孙建圣介绍,为助力乡村振兴,该行创新推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这是全国农行系统内首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本着“应批尽批、能批尽批、即来即批”原则,优先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贷款投放,切实做到惠及农村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可用抵(质)押担保或保证担保方式,一些优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可采用信用方式贷款,贷款额度可达1000万元。贷款除满足集体经济流动资金需求外,还可满足设施农业、购置大型农机具、厂房建设等方面的固定资产建设。

  今年3月以来,除宝坻区大口屯镇西刘举人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获得100万元贷款外,武清区城关镇南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也从天津农商银行成功贷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