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发布

  昨天,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构建我市高质量义务教育体系,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等目标出发,部署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为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各种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确保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和往年相比,今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各地各校要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采集学生基本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通知》还提出,各地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要应入尽入,均衡分班,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全纳公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推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享受“同城待遇”,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不得将随迁子女集中在少数学校、班级。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班级教师配备方案,确保每个班级师资力量大体相当。严禁出现以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创新班基地班等形式出现“人籍分离”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