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补贴

  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概念,我们是需要知道的,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贴,有标准要求,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也就是说,国家是支持只用新能源汽车的,同时为了鼓励大家使用新能源起初,政府会给一定的政策补贴,关于补贴的知识,例如怎么补贴,补贴多少,补贴目录,新能源汽车有哪些,补贴标准,补贴新政策,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一是增加整车能耗要求。纯电动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不同,增加相应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要求;纯电动专用车按照车型类别增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吨百公里电耗等要求;进一步提升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二是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提高纯电动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续驶里程要求,适时将新能源客车续驶里程测试方法由40km/h等速法调整为工况法;逐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三是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五是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六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七是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二)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分档累退方式核定。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细方案附后)。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三)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每年初,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资金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企业注册所在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所上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公示无异后逐级报省级推广工作牵头部门;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重点抽查后,将申报材料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并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核查和重点抽查情况,向财政部出具核查报告。财政部根据核查报告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一张图带你看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变化,其中燃料电池汽车补贴不变,乘用车补贴细化,倾向于高端电动汽车,详细情况请看下图,一目了然。

  3月8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2批)》,51款新能源汽车入选。其中新能源客车共27款,包含25款纯电动客车,2款插电式混动客车。

  由于2018年第二批目录发布于新的补贴调整政策之后,在新一轮的门槛要求下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达标情况就成了关注的焦点。但从此次申报进入的产品数量看,技术升级显然没那么容易,无论是新能源客车还是总量而言,都进入了低谷。

  在第二批推荐目录中,纯电动客车共计25款,均搭载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占新能源客车总量的93%;插电混动客车共计2款,均搭载锰酸锂电池。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成为新能源客车的主流,这与新的调整方案引导方向一致,即虽然都面临退坡,但插混客车补贴金额下降幅度最大达50%,且技术指标要求更为严格,新补贴调整方案对纯电动客车则相对友好。(各项指标要求详见《新能源客车2018补贴政策解读:退坡超30%,能量密度及ekg要求大幅提高》)

  此外,虽然燃料电池客车补贴不退坡,新补贴调整方案对其还是提出了技术要求,上海申龙客车新技术研究院院长宋一中表示,目前市场上80%的燃料电池客车需要进行技术调整。目前研发燃料电池路线的企业相对较少且新的技术要求对企业实力设置了一定门槛,因此新的补贴方案对燃料电池有以下影响:一是有效避免了骗补情况在燃料电池领域发生,二是助推燃料电池技术进步,三则是在企业层面,扶持真正具有研发实力的企业,实现良性竞争。

  具体参数方面,本批目录中的纯电动客车续航里程集中分布在300-400km(含)之间,共计11款,占比纯电动客车总量44%;200-300(含)km之间的车型共9款,占比36%;400km-600km车型5款,续航里程最高的车型为广汽比亚迪编号为gz6100lgev5的纯电动城市客车,续航里程达到560km。

  在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方面,分布范围在125.44-145.61wh/kg之间。在本批推荐目录中,115wh/kg以下的产品已无踪影,按新的补贴调整方案看,电池能量密度在115-135(含)wh/kg可拿1倍补贴,135wh/kg以上可拿1.1倍补贴,这意味着本批目录中的非快充类客车在能量密度一项拿1.1倍补贴的产品占比92%,共23款。

  新补贴方案增加了对ekg的考察,要求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21wh/km·kg,0.15-0.21(含)wh/km·kg的车型按1倍补贴,0.15wh/km·kg及以下的车型按1.1倍补贴。本批目录中,高于0.21wh/km·kg的产品仅1款,为江苏友谊汽车编号为zgt6830lbev1的纯电动客车,该产品将面临零补贴;产品多集中在0.15-0.21(含)wh/km·kg,为23款,占比纯电动客车总量的92%;另有1款产品在0.15wh/km·kg以下,为比亚迪编号为byd6101hgev的纯电动城市客车,ekg此项指标方面可拿1.1倍补贴。

  由于新能源客车各项调整系数是相乘的关系,因此只有比亚迪一家企业的一款产品可拿1.1x1.1=1.21倍补贴,本批目录中另有90%的产品可拿1.1倍补贴。

  由以上分析看,本批目录虽然入选产品数量不多,产品质量却很高,由于2.12-6.11日属于过渡期,对新能源客车来说,过渡期上牌的补贴金额均高于2018年补贴调整后的金额,因此进入目录的新能源客车产品在过渡期上牌销售更为划算。

  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一)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一是增加整车能耗要求。纯电动乘用车按整车整备质量不同,增加相应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要求;纯电动专用车按照车型类别增加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吨百公里电耗等要求;进一步提升纯电动客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要求。二是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提高纯电动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续驶里程要求,适时将新能源客车续驶里程测试方法由40km/h等速法调整为工况法;逐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三是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要求。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五是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六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七是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二)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新能源客车,以动力电池为补贴核心,以电池的生产成本和技术进步水平为核算依据,设定能耗水平、车辆续驶里程、电池/整车重量比重、电池性能水平等补贴准入门槛,并综合考虑电池容量大小、能量密度水平、充电倍率、节油率等因素确定车辆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按提供驱动动力的电池电量分档累退方式核定。同时,分别设置中央和地方补贴上限,其中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详细方案附后)。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退坡20%。同时,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不断调整完善。

  (三)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每年初,生产企业提交上年度的资金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行情况,包括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企业注册所在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所上报材料审查核实并公示无异后逐级报省级推广工作牵头部门;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并重点抽查后,将申报材料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并抄送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结合日常核查和重点抽查情况,向财政部出具核查报告。财政部根据核查报告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

  国务院在全国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消费升级,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

  此次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可以看出政府对新能源的重视程度。早在2014年7月,由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而在政策即将到期之时,2017年12月底,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已经联合下发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公告: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此外,自2018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贷款条例明确,自用新能源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85%,商用最高发放比例为75%。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不变,自用车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并且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根据电动续航里程比例对购车消费者补贴,消费者最多可获得6.6万元。

  这一系列的利好政策,无疑是给想要购买新能源车以及涉及新能源车行业的人们打了一剂强心剂,大力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和消费。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二)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企业)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目录》申请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3。

  2.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质保。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车型列入《目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目录》车型专项检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质量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或者提供其他虚假信息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该申报车型享受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发展、技术进步和车型变化,适时修订、调整列入《目录》车型的条件。

  1.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机动车合格证电子信息中增加“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

  2.对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企业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时,在“是否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

  3.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企业上传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给国家税务总局。

  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对象方式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

  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

  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年度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公室公布2017年小客车指标额度及配置比例情况。今年继续实行机动车总量控制,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5万个,普通小客车指标由去年的12万降至9万,改变了摇号阶梯中签率进阶规则。纯电动车指标从3万增至6万,今年不再进行摇号,6万指标“先到先得”,超出部分按申请时间明年优先配置。

  按照昨天公布的2017年北京市小客车指标额度及配置比例,2017年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5万个,与去年的指标总额相同。其中普通小客车指标额度9万个,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额度6万个。另外,普通小客车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90%,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6%,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4%。

  2015年普通小客车指标额度12万个。其中,个人指标占年度指标的88%,为10.56万个,按照整数平均分配原则,每期配置17600个。今年,个人指标降至8.1万个,每期配置13500个,减少4100个指标。

  自2014年起,北京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其中,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第一档);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第二档);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第三档),以此类推。

  昨天,北京市小客车指标办公布新的普通小客车指标摇号阶梯中签率进阶规则。参加摇号6次以内的申请人为第一阶梯,中签率为基准中签率。每参加摇号6次进阶一级,中签率为基准中签率的相应倍数。摇号池中全部申请人数据将按新规则自动调整。

  摇号24次的申请者之前只能享基准中签率,调整后可享4倍中签率。自2011年至2013年每月施行摇号,北京共施行摇号36次,2014年至2015年每两个月摇号一次,共计摇号12次。也就是说,目前,北京已摇号48次,最高中签率者可享受8倍中签率。

  根据2017年小客车指标配置情况,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额度6万个。其中,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5%,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5%,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据悉,2015年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3万个。其中,个人指标为2万个,按照整数平均分配原则,前五期每期为3333个,其余3335个指标在第六期分配。今年,新能源车总量增加1倍,个人指标为5.1万个。同时,不再施行购车摇号政策。

  按照新规,自2017年起,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向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直接配置,不再进行摇号。按照申请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人数超过6万,超过部分按照申请时间顺序轮候,在下一年度优先配置。

  据悉,2014年,北京开始对新能源车施行购车摇号政策。去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指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去年,10月、12月的新能源车指标配置中,北京便取消了对新能源车的限购。

  2017摇号新政策,今年继续实行机动车总量控制,小客车指标年度配额为15万个,普通小客车指标由去年的12万降至9万,改变了摇号阶梯中签率进阶规则。纯电动车指标从3万增至6万。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认为,北京取消新能源车购车摇号,同时对机动车施行总量控制的政策,与国务院有关新能源车的政策并不相悖。北京交通拥堵问题严重,施行机动车总量控制实属无奈之举。

  新政中提到,6万个指标内直接配置指标,也就是说对于想购买新能源车的车主不必通过摇号限购就可直接购买。由于北京施行机动车总量控制,因此,在阶段性时间内,需要对新能源车增长量进行控制,如果有申请者超出6万指标可明年优先配置。

  去年上海全年销售新能源车6万台左右,由于年底市场上一波沸沸扬扬的传闻,导致去年12月,单月销量高达2.2万台,占整年的的三分之一,对于此现象,上海市新能源办表示他们也已进行了了解。

  目前对于大家最为关心的新能源车牌照如何发放,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此前也同相关部委讨论过会进行一定的调整,不过考虑到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市场,今年牌照与传统燃油车牌照还将并行进行,或依然采取免费发放形式。关于补贴力度是否会降低,此负责人表示,上海地方补贴一直是紧跟国家补贴,按照国家补贴每年退坡直至2020年完全结束,上海地方也会根据退坡比例适当调整。

  新政指出,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为推动新能源汽车和小排量汽车发展,2015年10月1日起,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即由10%税率减按5%税率征收。新规实施后,极大地刺激了小排量汽车的消费,今年前11个月,武汉卖车35.6万辆,其中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税车辆20.9万辆,占征税汽车总量的58.7%,减税9.6亿元,平均每台车减税4592元,惠及20余万车主。

  目前车购税的计算方式是:汽车销售发票价格÷1.17×10%=应缴纳车辆购置税。算下来,购买一辆发票价格10万元的小排量汽车,按10%的税率算下来,车购税是8547元,在2016年底之前购买可享受车购税减半政策,也就是只需要缴纳4273.5元的税,而如果从2017年元月1日起买,就要按照7.5%的税率缴纳6410元的税,需要多缴2000多元。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为: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报废车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中国将加大力度发展环保,一改过去多年的国一套国二,国二套国三,国三套国四的敷衍时代到此结束,在此,湖北合力油罐车厂家提醒广大客户在购买车辆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问清楚车辆排放标准,合格证虽然出具国四,但一些不良商家,为了利润,用国3底盘假冒国四,造成车辆无法上牌或第二年年审无法通过排放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