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实做细新时代民生保障工作

  3月6日,习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对加强社会保障和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关爱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民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山东省青岛市民政局认真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担当作为谋发展、强化创新求突破,努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上展现新作为。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青岛市民政局修订《青岛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细化低保对象救助措施。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落实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制度,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用好区(市)、镇(街)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对因各种原因造成重大生活困难的实施“一事一议”救助,并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落实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确保救助政策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在实现区(市)、镇(街)、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青岛市民政局着力构建“社会救助一件事”(大救助)系统,推进全市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进一步畅通个人申请与代办帮办相结合、线上提报与线下申请相配套的多元化救助申请渠道,搭建共享式平台,拓展救助领域,丰富救助内容,提升救助质效。

  深化服务类社会救助。青岛市民政局不断深化小桔灯“物质+服务”多维救助,丰富困难群众救助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精神慰藉、心理抚慰、照料护理、社会融入、资源链接、就业引导等服务,探索开展为低保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走访探视、照料服务等的路径方法。

  兜底保障特困老年人。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青岛市全部集中到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供养;对愿意居家养老的特困老年人,委托属地镇(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其提供康复保健、助餐送餐、助洁助浴等上门服务,确保居家特困老年人享受到高品质的医养结合服务。同时,严格落实困难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贴政策,享受低保的老年人向养老机构缴纳所住月份的低保金后,即可入住养老机构,不足部分由政府负担。

  补齐农村养老短板。青岛市充分发挥镇(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作用,在农村地区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确保农村困难老年人享受到便利可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严格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制度,定包帮人员、定巡访时间、定保障项目、定服务质量,确保关爱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农村重点老年人消费引导制度,对农村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发放农村养老服务卡,对其养老服务消费进行补贴,提高农村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支付能力。

  关爱空巢独居老人。青岛市建设了集空巢独居老年人信息数据、家庭第三方设备运行情况数据和老年人行为数据于一体的智能化平台,通过智能分析算法,预判空巢独居老年人居家时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并将预判信息及时推送给老年人的监护人(照料人)和签约养老服务机构,及时化解空巢独居老年人遇到的各类风险,确保老年人生命健康安全。

  提升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水平。青岛市出台制度,不断推进区(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镇(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规范化运作。设立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标,建立三级评估体系,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帮扶内容和方式,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责任清晰、分工明确的帮扶体系。

  优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申办流程。青岛市着力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化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现补贴精准发放。探索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审定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通过与低保信息系统、残疾人证管理信息系统联网等方式,简化办事流程。

  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能力。青岛市充分发挥市长热线热线及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出租车司机等社会力量的主动发现报告作用,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市、县两级救助管理站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借助公安、媒体等力量,帮走失人员寻亲。同时,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按照有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或临时救助范围,帮助他们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