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人用药注意事项 2、儿童用药注意事项 3、妊娠期用药注意事项 4、肝肾功能不好的人群用药注意事项
到老年,各组织器官都会发生退行性变化,从 而出现明显的衰老现象。 ---------这是人生的必然规律。
人体衰老现象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胃肠道功能减退、蠕动减慢,消化液分泌减少. 2\肝脏的解毒、转化功能减弱. 3\肾脏的排泄功能下降等,这些都直接影响到药物在体内的吸收、 分布、转化和排泄。
此外,老年人对一些药物的敏感性增加,耐受力降低,使得药物 的有效量与中毒量比较接近,安全范围变小。
老年人用药有哪些特点-----1、老年人因各脏器的组织结构和生理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退行 性改变,因而影响了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 2、老年人又多体弱多病,老人生病的种类很多,吃药的品种及 数量也多,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和药物中毒的可能性也增多。 因此,在给老年人用药时,必须特别慎重。
不要认为药物越贵越好,要针对病情,合理选药。 有些老人遇到许多与疾病无关的问题,常可引起情绪紧张或愁闷,
射给药。用药的给药方式要注意合理恰当。 老年疾病有其固有的特点,如情绪改变、食欲减、失眠、头晕、
气喘、心慌、乏力,便秘、尿频症状等,治疗要从精神和药物两 个方面同时着手。 用药也要因人而异,一般说来: 体质单薄、瘦弱、贫血、气虚的老人,切忌大寒、大凉、发散、 峻泻之药。 体质肥胖,壮实或高血压、高血脂、高胆固醇的老人,应慎用大 温、大热、升提滋补之药。
由于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对药物代谢能力下降,肾脏的排泄也 较慢,所以,老年人用药剂量比青壮年等普通成年人应有所减少, 用药种类也不宜过多。
在同一时间内用药种类越多,发生副作用的机会就越多,由此可 能产生一些不良的反应。因此,老年人,特别是患慢性器质性疾 病的老人,用药时不能随心所欲。否则,顾此失彼,危害极大。
故老年人用药的剂量较成年人为少,适宜使用最少的药物剂量, 一般为成人用量的1/3~1/2。
老年人患慢性病,一般不主张用静脉点滴和肌肉注射方法给药。 但如患急性病、急性感染伴有高热等,则需要静脉途径给药。这
是因为,老年人的肌肉对药物的吸收能力较差,注射后疼痛较著 或易形成硬结,因此,应尽量减少注射给药。
对已引起过副作用,特别是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决不能再使用。 此外还应避免长期用药,以免产生蓄积中毒。 老年人患慢性病,一般宜采用临时或短期用药。
(1)选用最熟悉的药物品种: 由于制药工业的飞速发展,新药大量投放市场,药物品种多、更新快, 病人,特别是老年人,很难适应。 对新药的应用,或表现为急于要求应用,或表现为不敢应用。 同时,医生也不一定完全了解所有新药的药理作用,做到熟练掌握。 老年人记忆减退,反应迟钝,服药如无家属或他人协助,容易错服、误 服,或重复用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故老年人用药宜选用病人和医生最熟悉的药物品种,以利安全。
(2)尽量减少药物的种类: 两种药物或多种药物同时使用,其综合作用可能对病人产生疗效, 也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影响治疗,甚至对病人产生生命危险。 目前认为,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随用药种类的增加而增加。 据报道,同时接受5种以下药物的病人,其药物反应发生率为 18.6%,同时服用6种~25种药物时,其发生率为81.4%, 故用前时应尽量减少药物种类,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由于老年人体内各脏器生理储备能力减弱,对药物的应激反应也 变得脆弱,药物的治疗量与中毒量之间的安全范围变小。
加之老年人肝肾功能减退,排泄变慢,故容易发生中毒或不良反 应。一般说来,老年人用药有十二禁忌。
一忌任意滥用。 患慢性病的老人应尽量少用药物,尤其切忌不明病因就随意滥用 药物,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延误治疗。
二忌种类过多。 老年病人服用的药物越多,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机会也越多。此 外,老年人记忆欠佳,大堆药物易造成多服、误服或重复服用, 最好一次不超过3-4种。
三忌用药过量。 临床用药量并非随着年龄的增加而一直增加。老年人用药应相对 减少,一般可用成人剂量的1/3——1/2即可。
四忌时间过长。 老年人肾功能减退,对药物和代谢产物的排泄滤过减少。故老人 用药时间过长,会招致不良反应。 老年人用药时间应根据病情以及医嘱及时停药或减量,尤其是对 于毒性大的药物,更应掌握好用药时间,并适时监测肝、肾功能 等。
五忌生搬硬套。 有的老年人看别人用某种药治好某种病便急切仿效之,忽视了自 己的体质及病症差异。药物疗效有严格的个体差异 之分。
六忌乱用秘方、偏方、验方。 老年病多长期、慢性,易出现“乱投医”现象。那些未经验证的 秘单方,无法科学地判定疗效,凭运气治病,常会延误病情甚至 酿成中毒,添病加害。
七忌滥用补药。 体弱老年人可适当辨证地用些补虚益气之品,但若为补而补,盲 目滥用,可变利为害。民间就有“药不对症,参茸亦毒”的说法。
八忌朝秦暮楚。 有的老年人治病用药“跟着感觉走”,今天见广告说这好,便用 这药;明天见夸那,又改用那药。用药品种不定,多药杂用,不 但治不好病,反而容易引出毒副反应。
九忌长期用一种药。 一种药物长期应用,不仅容易产生抗药性,使药效降低,而且会 产生对药物的依赖性甚至形成药瘾。
十忌滥用三大素。 抗生素、激素、维生素是临床常用的有效药物,但不能当万能药、 太平药滥用,否则会导致严重不良后果。
十一忌依赖安眠药。 长期服用安眠药易发生头昏、头胀、步态不稳和跌跃,久用也可成瘾和 损害肝肾功能。 治疗失眠最好以非药物疗法为主,安眠药为辅。 安眠药只宜帮助病人度过最困难的时刻,治疗时应交替轮换用毒性较低 的药物。 绝对不能长期使用某一种药物,否则急易成瘾。
十二忌滥用泻药。 老年人因消化功能减弱及肠蠕动减慢,因此常易患便秘,如为此而经常 服泻药,可使脂溶性维生素(如A、K、E、D)溶于其中而排出,造成 脂溶性维生素A、D、E、K的缺乏。 老人便秘,最好调节生活饮食节奏,多食用含粗纤维的食品(如玉米、 小米、高粮、荞麦、燕麦、番薯、竹薯、 黄豆、黄豆芽、芹菜、韭菜 等等 )。 养成每天定时排便的习惯,必要时可选用甘油栓或开塞露通便。
在选择儿科药物时: 首先:要明确药物的特性,尽量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其二:能用单一药物治疗的,就不联合用药。 其三:在应用抗生素前,最好明确菌群感染的菌种,
目前儿科药物剂量计算方法常用的方法(四种): 成人剂量折算法 小儿体重计算法 小儿体表面积计算法 简易快速计算法
但其各有利弊,应用时最好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经验来选择。 特别是在联合用药时,一定要明确药物配合后是否会影响药物的 浓度。如果会就要根据情况注意调整药物的用量。
根据成人剂量折算 这种计算方法只要知道成人剂量就可以按年龄比例推算出小儿量, 所以简便易行,但每个小儿的个体生长发育不同,虽是同一年龄, 但体重各有差异,这种方法比较粗糙,不是太推荐使用此方法。
其体表面积计算方法如下: ①体重在30公斤以下者—— 其体表面积计算公式为: 体重(公斤)×0.0350.1=体表面积(平方米)。
比如30公斤体重者,体表面积为1.15平方米; 35公斤体重者为1.25平方米; 40公斤体重者为1.35平方米。
计算出体表面积就可按照说明书上所规定的每平方米体表面积的 用药剂量来计算每次用药剂量,这个方法相对科学。
选择正确的给药途径,对取得好疗效是至关重要的。 由于儿童的生理特性,各脏器、各系统发育不成熟,因此我们在
〈1〉能口服或经鼻饲给药的,就口服(鼻饲)给药。因为经验 告诉我们,经胃肠给药相对来说更安全。
〈2〉根据药物性质选择合适的给药方式。如安定溶液直肠灌注 比肌肉注射吸收快,且相对来说痛苦小,起效快。
〈3〉儿童尽量避免皮下注射用药。这种方式不仅会损伤给药部 位的组织,且疗效差。特别是新生儿更不能用这种给药方法。
〈4〉由于儿童的皮肤娇嫩,对外用的皮肤用药吸收量大。在应 用时要注意用量,避免引起中毒。 。
随着科技的进步,各类药物的儿童用剂型越来越普遍。 无论剂量、给药方式、口感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在给儿童用 药,已不象我们儿时那样难。
〈2〉同样的药物,根据治疗的需要,尽量选择半衰期相对长的, 这样既能保证疗效,又能减少儿童服药时的痛苦。
妊娠的概念—— 怀孕在医学上称为妊娠,是胚胎和胎儿在母体内生长 发育的过程。 妊娠以成熟卵子的受精为开始,胎儿及其附属物自母 体内娩出为终止。
若药物可透过血胎屏障进入羊水和胎儿循环,即对胎儿产生作用。 有些药物进入胎膜甚少或对胚胎危害较轻。 但也有一些药物却有较强的危害胚胎的作用,属致畸药物。 已经公认的致畸药物:沙立度胺、细胞毒类、维生素D(高剂 量)、华法林、异维生素A、多数抗癫痫药、雄激素、孕酮类、 己烯雌酚、放射性药物、活疫苗、四环素类等。
1、受精和着床期:时间从受精起到怀孕第17天。 在这时期内,药物有何作用知之尚少,通过动物试验可了解到某些药物
的作用。在药物的作用下,受损的胚胎往往引起流产。 有些药物在体内潴留时间较长,故想要怀孕的妇女也应注意,要求在受
精前15~30天停药,以保证安全(通常准备怀孕的女性因某种原因长期 服用药物,医生一般建议其至少提前半年停药做准备)。 精子的质量也是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在受精期间,男方服用药物也可 能影响胚胎的质量。
在此期内服用一些药物可能造成畸胎,但只有明显的畸形在出生 时才可观察到。有一些微小的畸形往往不被发觉,但会影响机体 的功能。
有些致畸作用是迟发的,如母亲在怀孕期间服用己烯雌酚,所生 下的女孩到青春发育期时可出现阴道上皮癌。
在此期间,许多药物可影响胎儿的器官功能。 如:抗甲状腺药可致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症; 四环素影响骨和牙的发育; 氨基糖苷类(如链霉素等)可致神经损害; 一些可致依赖性的药物引起新生儿药物依赖性(戒断综合征); 强烈的前列腺素合成抑制药(如吲哚美辛等)在妊娠后期可致胎 儿动脉导管早闭等。
具体等级描述如下—— D级药物是妊娠禁忌,肯定对胎儿有危害,只有在万不得已时经 慎重考虑并征得患者(家属)同意后用。
A级药物在正常剂量下属安全药物,但如加大剂量也可能产生危 害: 如:孕妇长期服用大剂量维生素B6可致新生儿畸形和维生素 B6 依赖症; 长期应用大剂量维生素C可致新生儿维生素C依赖症(先天性坏血 病)。但这两种维生素少量补给是属正常妊娠所需。
妊娠后,由于孕妇体内发生的一系列变化,使一些药物的代谢受 到影响而不易被消除,药物在体内停留时间延长,这就有可能产 生蓄积性中毒。
另外,妊娠期孕妇体内孕激素水平增高,会抑制某些药物与肝脏 内葡萄糖醛酸结合,尤其在妊娠早期有妊娠剧吐而营养缺乏时更 为明显,这也是导致药物蓄积和中毒的原因之一。
由于孕妇在妊娠期间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影响了肾脏的排泄功 能,使药物作用时间、药物在血液或组织内的半衰期延长,致使 药物毒性增加。
妊娠期间,孕妇体内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大幅度增加,使肠蠕动 减弱,药物在消化道内停留时间延长,使得肝脏对药物的解毒能 力受到抑制。
另外,妊娠期血容量的增加会使有些药物在血中浓度下降; 血容量的增加会使白蛋白浓度降低,同一些药物的结合量也减少, 使血中游离药物浓度相对增加。
妊娠头3个月是胎儿各器官分化、发育、形成阶段,3 个月后,除生殖器官和中枢神经系统进一步发育外, 胎儿的多数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前3个月内 应尽可能地避免用药。但不包括必须的治疗药物。
可能致畸的药物,在有多种药物可以选择的情况下, 应尽量选择在临床使用时间较长的、相对安全的、对 胎儿不良反应小的药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 多种药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 以达到既去除母体疾病,又无损胎儿的目的。
(3)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孕妇,妊娠后应根据病 情适当减少药物用量,或选用对胎儿影响较小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