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据中央机构编制网消息,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以下简称“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发布。
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两方案明确,国家疾控局由国家卫健委负责管理,为副部级,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将被撤销,原本分散在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综合监督局等司局的部分疾病预防控制职能统一划归国家疾控局,卫生监督职能回归疾控系统。
2021年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正式挂牌亮相。国家卫健委副主任王贺胜任国家疾控局首任局长,原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常继乐、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洪兵、中日医院原院长孙阳、中国疾控中心党委书记卢江为副局长。五人皆有医疗卫生领域从业经历。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疾控局将负责制订传染病防控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规划指导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并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指导疾控科研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等。但当时没有公布各级疾控机构的主要职能。
记者注意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此前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曾指出,疾控行政职能设置分散,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疾控和应急等职能分散在疾控局、医政医管局、应急办等多个司局,对防控细节问题干预较多,缺少统筹协调。1月22日,2022年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推进疾控体系改革,加强基层疾控机构能力建设,筑牢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 被列入年度八项重要工作之一。
作为一个全新的部门,国家疾控局的组建备受期待,但成立后鲜有“公开动作”。近日,国家疾控局副局长沈洪兵在《中华流行病学杂志》发表单独署名文章指出,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将成为疾控机构的核心职能。如今靴子落地,“三定”方案显示,国家疾控局将拥有十项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拟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标准;领导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工作,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等。
同日公布的《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显示,国家卫健委内设机构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监督局将被撤销,部分散见于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综合监督局等多个司局的疾控职能统一划归国家疾控局。
据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开信息显示,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主要职责为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综合监督局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此次调整中,制定并组织落实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指导传染病疫情预防控制,编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预案演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制定传染病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等职责被划入国家疾控局。
此外,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将更名为医政司;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更名为医疗应急司,此前其承担的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等职责被划入国家疾控局;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调整,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担内部巡视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调整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机关行政编制17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职数1名)。国家卫健委设19个内设机构及机关党委(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局。机关行政编制464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8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职数1名、卫生健康监察专员10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2名)。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