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权限已下放至各镇(街道)教育办,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制定招生方案并实施招生。各镇(街道)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政策发布途径见下表:
答:入学周岁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当年度的8月31日(含31日)。2022年9月入读的小学一年级,必须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因为要建立学生全国学籍系统信息,系统会根据身份证号码进行时间对比,不足6周岁的,不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入学年限,无法建立学籍号。
答:不能,因为已入读的儿童已建立了全国学籍号,而全国学籍号是全国唯一的,跟随学生整个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阶段,一经建立,就无法重新建立。
答:不影响报读。小孩在正式入学后,须听从卫生部门和学校的指引安排,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答:我区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包括顺德区第一中学外国语学校(初中学段)、顺德区第一中学西南学校(含初中学段)、顺德区京师励耘实验学校(小学和初中学段)、顺德区实验中学(含初中学段)。
已分配了镇(街道)公办学校,如符合区属学校报名资格,也可报名区属公办学校。同时被区属和镇(街道)学校录取学生在注册时选择一所学校注册即可。
答:可以。我区公办和民办招生同时进行,已分配公办学校学位,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摇号。公办和民办将统一注册时间,同时被公办和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可选择一所学校注册即可。
答:顺德区第一批次招生对象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这里的“户籍”是指小孩户籍,小孩属于我区集体户籍或挂靠户籍也属于户籍生,都可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
答:各镇(街道)教育办按就近入学原则划分学区进行招生,如果学区户籍生报名人数小于该校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安排就读该校;如果学区户籍生报名人数超出该校生计划数时,则由镇(街道)教育办按“入户时间顺序、户籍类别或随机摇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和分流至其它学校。
答:可以。截止2022年8月31日,取得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户籍办理回执类),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在全镇(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答:可以。小孩是佛山市内非顺德区户籍,家长在我区工作,可以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学位,具体条件(如购买社保年限等)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制定。
答:可以。如因父母工作等原因,我区是允许顺德户籍小孩跨镇(街道)学区入读公办学校的。具体条件(如购买社保年限等)由各镇(街道)教育办制定。
答:我区小学一年级户籍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家长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有户口簿和出生证,报名时间预计是5月上旬,请市民关注“顺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各镇(街道)教育办招生政策发布平台。初中一年级户籍生报名请以各镇(街道)教育办发布信息为准。
答:非顺德户籍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可分为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
政策性借读生按照新修订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执行,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子女由各镇(街道)教育办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普通借读生按照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管理办法执行。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子女由各镇(街道)教育办按照剩余学位数量,以积分由高到低统筹安排部分公办学位。
(1)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6)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7)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8)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9)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13)在本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16)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答:需要两个条件同时满足。一是在开始报名前已在顺德连续购买5年社保。如果中间有间断,只要报名前补缴社保即可。二是在开始报名前已在顺德连续办理5年居住证,或是连续5年纳税证明。
家长离婚后再婚,目前小孩及法定父母都不是本地户籍,但生父是本地户籍,是否可以适用父母一方是本地户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
市民在顺德区某个镇已连续购买五年社保,但一直在另外一个镇居住,有连续五年居住证明,请问小孩能在居住地申请入读公办小学吗?
答: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目前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
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
父母在我区有80平方米的房产,与其小孩户口都是外地的,无社保,无办理居住证,小孩能否入读我区的公办学校?
答:按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在2019年12月31日后,不再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若市民希望该小孩能够在我区入读公办小学,可参考以下两种方式:
(2)父母一方的户籍迁到我区,可凭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父母一方是本街道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条件申请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
答:我区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将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各位家长需要提供户口簿、出生证及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佐证材料,比如社保和居住证等。具体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请留意“顺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各镇(街道)教育办招生政策宣传平台。
答: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文化程度、纳税等指标均可参与积分,具体可参考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文件。
答:符合普通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子女能否入读公办小学主要取决于积分入学排位。各镇(街道)积分办具体负责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申请、资料审核等,各镇(街道)积分办咨询电话及地址如下表:
答:在我区具有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台湾和华侨市民随迁适龄子女可以按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我区公办学位,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人士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如果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的条件按政策性借读生待遇安排入学,不符合则按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具体请参考《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入学相关工作的通知》(佛教基〔2019〕25号)文件。
答:依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文件精神,在我区工作的具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在我区工作或居住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B卡的非我区户籍的适龄子女可按政策性借读生入读我区公办学校。在我区工作且由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的各行业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则按《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执行。
答:依据《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方案(2020-2022年)》(顺府办发〔2020〕14号)文件精神,给予顺德区每家高新技术企业每年1个申请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就近入学的指标。各高新技术企业可向镇(街道)经发办申请,经镇(街道)经发办审核同意,报各镇(街道)教育办统筹安排公办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