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学院2022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

  宿州学院坐落在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宿州市,地处安徽最北部,苏、鲁、豫、皖四省交界,襟临沿海、背依中原,是淮海经济协作区的核心城市之一,京沪、陇海、宿淮铁路,京沪高铁,连霍、京福、泗许高速公路纵横贯穿,有中国观赏石之乡、书画艺术之乡、民间艺术之乡等美誉。2015年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围绕“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构建以工学、管理学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形成了七大类应用专业群,现有15个教学院部、64个本科专业。

  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与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符合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人〔2017〕121号文件认定的一类、二类和三类人才标准条件的国家级、省级人才。

  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或教授级高工),学术影响较大,业绩成果丰硕,工作能力突出,能够在学科专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②获得一类科研奖励(前5名),或二类二等(前3名)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

  A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5篇以上,其中SCI二区以上不少于1篇,或者SCI一区论文不少于3篇,或者专业顶刊1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②主持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二类以上科研项目③获得二类一等以上(前8名)、二等(前5名)科研奖励1项以上。

  B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已正式出站的博士后;②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③主持省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三类(不含厅级重点项目、企业委托项目)以上科研项目;④获得二类一等以上科研奖励,或二等(前5名)、三等(第1名)科研奖励1项以上。

  C类博士应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

  由三类以上领军人才领衔,以拔尖人才、青年英才或行业企业人才等为主体组成,具有相对稳定的团队合作机制,已取得良好合作成效和共同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

  高层次人才引进主要通过公开招聘,报经省主管部门备案,审批通过的以占编方式聘用。高层次人才团队可以专、兼职相结合方式引进,具体“一事一议”。

  应聘人员向人事处人才招聘邮箱、相关二级学院人才招聘邮箱同时递交应聘材料:(1)身份证;(2)个人简历;(3)硕士和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4)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

  人事处与二级学院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考核包括面试、试讲、学术成果评价三个环节,各环节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则按照面试占10%、试讲占50%、学术成果评价占4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拟聘人员统一接受学校组织的体检与心理测试,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人员须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就业协议、不予聘用。

  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工作期间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审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与考察合格者,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校园网人才招聘栏目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公示结束后30日内到学校签订三方协议,逾期取消拟聘资格,考核结果无效。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报到。

  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者,同时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不予办理报到手续。

  1.行业企业人才中,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工程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参照执行A类博士引进待遇。

  2.人才标准中所列业绩成果,是指博士期间或者近五年取得的业绩成果为主,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

  4.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同时引进。购房补贴按较高一方享受后,另一方享受本人的50%(如夫妻双方均为A类博士以上优秀人才,另一方享受本人的75%),其他待遇可以兼享。

  学校成立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招聘工作在学校纪委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信访举报邮箱:.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