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强调2021年度汇算清缴不包括婴幼儿专项扣除

  近日,财政部税政司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问题。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平衡发展的决定》,提出研究促进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3岁以下婴儿护理费用。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国人口发展变化做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平衡发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措施。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支持措施之一,3岁以下婴儿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生育的鼓励和照顾,有利于减轻人民抚养子女的负担。该政策实施后,3岁以下婴儿的家庭将受益。

  根据该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3岁以下婴儿子女的相关费用。具体扣除方式,夫妻一方可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夫妻双方可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照上述政策法规扣除。

  《通知》明确规定,该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实施。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在下个月支付工资时补充扣除;如果工资平时没有扣除,或者雇主没有工作,也可以在明年的最终结算中补充扣除。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出生于2021年10月,纳税人自2022年1月1日起符合特殊附加扣除的条件。纳税人将在4月向雇主提供婴儿信息。在支付4月份工资时,该单位可向纳税人申报1-4月累计4000元的特殊附加扣除。

  3岁以下婴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此外,根据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纳税人子女3岁以上处于学前教育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可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子女患重病的,也可以申请重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也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一般来说,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在不同阶段的负担。

  目前,纳税人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2021年的收入和扣除信息。3岁以下婴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22年起实施。因此,婴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填写到2021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结算中。

  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6项专项附加扣除相同,实行申报可享受,数据保留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填写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姓名、证件类型和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的扣除分配比例,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交证明材料。纳税人需要保留子女的出生医疗证明和其他材料供参考。

  纳税人未取得婴儿出生医疗证明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的,可以选择其他个人证明,并在注释中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儿出生医疗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号码的,可以及时补充和更新。如果婴儿名称为中国护照、外国护照、香港、澳门居民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信息,也可作为填写证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