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谊法院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为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实施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4月7日,友谊法院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开展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全体法官和法官助理参加会议。庆丰法庭庭长王慧铭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系统的、完备规范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制定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有利于健全完善以法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多种形式相互衔接配套的反有组织犯罪法律体系,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有利于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汇聚全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机关的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下一步,友谊法院将结合法院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严格依法办案,将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法治意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