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扩大按50%顶格执行

  4月6日,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此次出台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对市场主体需求的大力度回应,体现两大特点:一是适用范围扩大,二是执行标准顶格。”四川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李岚介绍。

  所谓适用范围扩大,指的是“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在延续之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基础,进一步扩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于这一点,旺苍县润佳源矿业有限公司企业财务负责人很有感触。

  据了解,该企业原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至2021年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减征税款近180万元。因公司规模扩张,2022年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此次“六税两费”减征范围扩大到全部小微企业,把企业再次纳入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内,企业可继续享受减免政策。

  “政策适用范围的扩大让我们公司能够继续轻装前行。初步算了下,公司每个月节约下的税款刚好可以支付当月员工的薪资。” 该企业财务负责人杨青寿表示“获得感”满满。

  执行标准顶格是指四川出台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是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划定的减征范围内,按照50%这一最高标准执行。

  政策在网上一经发布,马尔康藏源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白玛便迫不及待地拿起账本算起减税账:“按照50%的减征比例,一年要少缴6万多元,资金压力得到了缓解。这笔钱我们打算一部分用在员工培训上,剩下的用在唐卡、羌绣、藏饰等产品的销路拓展上。”

  据悉,为确保减免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四川税务部门将借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和税收宣传月开展广域化与定制化相结合的宣传辅导,同时将继续用好信息化工具库,通过税收大数据、纳税人标签等实现精准定位、分类和推送,让税惠政策精确快速直达市场主体。(陈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