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海实验中学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公告

  为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南海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9月1日起,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中学(含南实本部、映月校区、灯湖校区和桂外校区)、佛山市南海区罗村实验小学、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实验小学作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

  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上述学校执行公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制度,所有在校学生不再收取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规定收取;办学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招生纳入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管理,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