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布2022年高中招生政策

  4月2日,温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据悉,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总体上与去年保持一致,但在招生方式、录取办法略有调整。

  今年,我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县(市)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县(市)范围内招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在主城区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另行制定。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未经省教育厅统筹、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任何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对于违规招录的学生,将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迁移手续。经批准的市外普通高中来温招生计划将通过“温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实行全市统一招生平台按志愿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不得录取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未达5B的考生。

  根据有关规定,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未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所有参加我市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报名参加我市中考,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未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其中,统一招生要求在规定招生范围内,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依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名额分配招生,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分配名额应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适当向农村、山区、海岛初中倾斜,保证有一定比例的学生进入优质普通高中就读。

  今年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可以实施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特长生招生除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外,还要进行专业水平测试,结合三方面成绩按照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为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各地可根据实际选择个别学术高中建设学校或体育、艺术类特色高中建设学校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特色生招生试点。其中,学术类特色招生在中考后进行;体育、艺术类特色生招生专业测试5月中旬左右进行,录取办法同特长生。

  2022年中职招生政策有两大变化:提前批招生新增中职部分特色专业,分别为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及物联网技术应用专业、温州市瓯海职业中专集团学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瑞安市职业中等专业教育集团学校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和温州护士学校护理专业等4所学校5个特色专业;限制跨区招生,各校招生以所在县域(市本级以市区)为主,除专门化学校外,其他综合类中职学校跨县域招生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0%,且今后比例逐年递减。

  今年我市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志愿填报时间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平行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就读学校和顺序。

  考生同时填报中职类志愿和普高志愿,会被同时录取吗?根据“一次录取”原则,考生不会被两所及以上学校同时录取。考生在填报普高志愿的同时如填报了中职教育类志愿,根据录取流程的先后顺序,一旦符合学前大专班、“中本一体化”或中职部分特色专业(即新增的4所学校5个专业)录取条件,则将被直接录取并锁定,不再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其普通高中志愿将无效。(记者 潘舒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