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赵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其好友申请执行人徐某借款100000元,在偿还10000元后,余款迟迟不见履行。徐某催要未果,无奈将赵某诉至浚县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徐某同意赵某分期履行。民事裁定生效后,赵某并未按期履行,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有部分资金,予以冻结。赵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联系法院了解案件情况,从中执行干警获悉,双方曾是多年好友,因借钱反目成仇,为了“化干戈为玉帛”,执行干警决定以调解方式入手,妥善化解双方矛盾。
执行干警将双方约谈至执行局,申请执行人徐某因被执行人赵某不遵守承诺,拒不履行义务而心有怨气,坚持要求赵某一次性将借款交付,而赵某确实因为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还清,双方僵持不下。执行干警抓住双方症结所在,以友情为出发点,做双方思想工作,历经三个小时的“面对面”调解,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慢慢平缓下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赵某当场支付了8000元,并表示下余部分一定会如期履行,不会再因“失信”伤朋友徐某的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