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持续做好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喀什地委关于全面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监督管理的工作部署,聚焦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切实把发展成果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增进民族团结上,切实增强喀什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截至目前,喀什地区累计发放中央、自治区22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11.74亿元,惠及群众73.22万人。

  喀什地区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和规范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环节管理,严格落实“六项制度”,全面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实落地,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真实发放到农牧民手中。

  为确保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精准发放到群众手中,喀什地区充分发挥财政、行业主管部门、乡镇(场、街道)沟通协调作用,对实名制信息库逐项逐人进行复核,对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不完整的进行收集、补充、完善。同时,结合公安户籍信息,剔除不符合享受惠民惠农补贴政策的财政供养人员、空挂户等,实现了实名制信息库的真实、准确、完整。

  喀什地区采取建立实名制信息库、签订代发协议、明确发放要求、做好公告公示、强化政策宣传、落实监督检查等措施,确保惠民惠农资金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发放到群众手中,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进行宣传,同时发送手机短信或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到账告知单,告知惠民惠农补贴的项目、标准、金额等。

  地区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一张清单管政策”工作要求,对中央、自治区22项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及补贴申请流程进行梳理,并将政策清单及补贴流程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进一步规范补贴申请、发放各个环节。

  严格履行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前后在村委会公告公示栏的双公示工作,使群众及时清楚掌握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限和县市财政局、行业主管部门、代发金融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根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财政部门定期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代发金融机构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补贴资金发放、核查核实、回访及问题整改等情况,研究各县市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研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办法,逐条、逐项进行落实。

  喀什地区各县市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代发协议,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招标确定代发金融机构,并由惠民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成员单位、县市财政局与代理银行签订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代发协议,明确代发银行系统维护、打卡发放、免费为各族群众提供补卡、换卡、便捷取款、资金到账短信(告知单)告知等服务,使广大农民清晰了解享受的惠民惠农补贴项目名称、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