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惠农直播室》开展森林防灭火在线访谈节目

  2021年1月,温某某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了责任田里的稻草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宁都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

  。2021年1月,吴某某在烧薏仁杆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被石城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21年1月,古某甲点燃水沟旁的杂草引发森林火灾,被寻乌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45.1万元。

  2021年3月,谢某甲违反全南县人民政府颁布的《禁火令》,携带香烛、鞭炮、祭品在祖坟扫墓时引发森林火灾,被全南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9年12月14日,永丰县沿陂镇宋某在自家农田上用火将田埂边的杂草点燃烧除,却因为天气干燥并刮风,火势沿着田埂烧向了山场,引发森林火灾,造成134亩林地过火,直接经济损失约14万元。江西省永丰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放火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

  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比照刑法第115条二款的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野生动物怕火,我们的森林更怕火!当心在驱赶野生动物的同时,引发森林火灾,同样把自己带入危险的境地!

  玩火可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特殊人群和未成年儿童更容易因失火让自己置身于火海之中!一定要小心!

  期回顾易炼红主持全省领导干部会议,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部署疫情防控等工作省应急管理厅专题会商研判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