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民航机场清算管理系统实施推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民航机场清算管理系统实施推广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如在服务期内没有重大违约事项,且经采购人年度考核验收合格,在合同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服务期届满后双方可续签二次,但包括续签后在内的总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合同每12个月一签,根据中心业务、信息化发展情况,对服务内容每年进行必要的修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②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法定节假日除外。如需邮购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联系人:温女士 。凡领购招标文件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完成注册。

  (1)领购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联系方式(通信地址、邮编、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①条证明资料的,只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6.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