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偷越国边境案

  近日,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非法偷越国边境案件,1名涉嫌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29日,惠农区分局刑警大队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推送研判信息后,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经过缜密摸排调查,最终查清了案情事实,并将该案犯罪嫌疑人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对偷越国边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8年6月底,一心梦想着“发大财”的陈某某和朋友商议准备去缅甸国务工挣钱,没有办理任何正规出国境手续便从银川搭乘飞机来到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后与当地“蛇头”取得联系,在“蛇头”的安排下乘坐汽车到达景洪市的某乡镇,后又换乘交通工具偷渡至邻国缅甸的勐拉地区,陈某某在该地区非法滞留数月,因在该地区没有找到预想中的高薪工作,又联系当地“蛇头”通过非法途径偷渡返回国内。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因涉嫌非法偷越国边境罪被惠农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

  偷渡国(边)境是违法行为,近年来网上发布的境外高薪招聘广告层出不穷,譬如:境外高薪招聘,日均收入1000元,包机票、包签证、包吃住......的广告,不少群众被花言巧语迷惑,抱着“一夜暴富”的幻想出境寻求高薪工作,不但没走上理想中的“钱”途,反而陷入跨境非法组织及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的圈套,参与到诈骗团伙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中,触犯了国家的法律。面对境外打工的高薪诱惑,应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落入圈套。

  在此提醒大家,出境经商务工一定要通过正规的劳务输出渠道,办理合法的出入境手续出境,不要轻易相信网上高薪应聘高薪招聘的信息而非法偷越境,如已有非法出境人员,请家属及时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劝阻返回。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律,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2条第2款的规定,偷越国(边)境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