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麟游县:练好“四字诀” 惠农助振兴

  为了进一步持续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麟游县不断创新举措,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健康发展,切实把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改善基层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自麟游县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来,“一事一议”项目起点在“议”,难点也在“议”。村里公益事业建什么、怎么建、建好后怎样管,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麟游县为避免“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问题,要求每个镇在申报项目的前期,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在广泛征求意见,大家集体议论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将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受益面最广的民生项目作为重点,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必须坚持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的原则。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的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相对滞后,资金缺乏成为主要问题,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为增加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搭建了良好的平台,为城乡统筹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和添加剂,有效缓解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在推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麟游县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不增新债”的原则,建立逐级核实审批、验收制度。各村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村里需实施的公益建设项目,通过村申报、镇审批、县审核的方式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陕西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以筹资筹劳为基础。工程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建立招投标、政府采购和竣工验收机制。项目建成验收由村民议事小组组织群众自验,合格后申请镇政府初验;镇级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申报县综改中心验收;县综改中心会同县财政局、县农经办专业人员再进行实地验收,层层把关,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确保资金效益发挥最大化。

  近几年,麟游县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与国家扶贫搬迁项目、乡村振兴资金衔接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紧密连结,集中财力重点实施好“百村千户”和“通组路”“连户路”工程,真正把项目实施在基层群众身边,达到统筹城乡发展、实施整村推进的目的,使这项惠农政策成为提高农民生活品质、丰富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之源。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累计实施项目445个,总投资14412.72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6498.77万元,村民筹资酬劳7913.95万元,受益村民达36.26余万人。

  落实监督管理制度,紧盯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扎实整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不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麟游县先后统一制定印发了项目管理办法、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审计监督管理办法、项目资产管护办法等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财务公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农民负担等多项制度,使麟游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范化、制度化,财政资金绩效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