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当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开标当日。
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关注本项目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关注本项目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未按以下方式在上述两个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1)、新用户注册:投标人需登录北京法人一证通平台()注册CA,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注册账号,平台核验通过后注册成功
2)、下载招标文件:使用CA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网上关注项目,并下载电子标书
3)、制作投标文件: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使用说明,按照说明制作投标文件
备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同时支持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灌制电子签章的颐信CA新锁(BJL开头)和北京CA,如投标人已办理完成上述两种CA的任意一种,可不用办理移动CA和电子印章。完成第1步“新用户注册”后,使用灌制电子签章的颐信CA新锁(BJL开头)和北京CA即可下载采购文件。
(1)、办理CA认证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按照规定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投标人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注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要求,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人员。
投标人同时携带以下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北京市顺义区西环路西50米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一层业务室。)进行确认。
(1)、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关注本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的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写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写明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办理事项,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于委托代理人)在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进行确认。
确认时间:2022年4月2日至 2022年4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定量评分法,满分为100分,打分分值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投标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将加密(GPT格式)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顺义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响应文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相对应的移动数字证书CA,准时到现场参加开标。
(1)“交易平台”的注册、申请移动数字证书及印章、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详细操作方法详见“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2)制作响应文件时,如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GPZ格式),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GPT格式)通过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重新制作响应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在开标当天由采购代理对各投标人进行签到,投标人签到完成且开标时间到达之后,由采购代理轮流对已在系统中递交且完成签到的投标人进行文件的解密。
(4)因投标人忘记数字证书登陆密码、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响应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一致,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网;未经招标人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开标要求:1)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委派一名被授权人代表进入开标现场,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主动配合体温检测和人员信息登记。
2)投标人需随时留意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顺义区分平台的疫情防控政策或通知,以免影响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