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外营养的名词解释:
产褥肠外营养(parenteralnutrition,PN)是从静脉内供给营养作为手术前后及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全部营养从肠外供给称全胃肠外营养。
肠外营养的适应症状:
疗效显著
1.胃肠道梗阻
2.胃肠道吸收功能障碍:① 短肠综合征:广泛小肠切除>70%~80%;②小肠疾病:免疫系统疾病、肠缺血、多发肠瘘;③放射性肠炎,④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7天。
3.重症胰腺炎:先输液抢救休克或MODS,待生命体征平稳后,若肠麻痹未消除、无法完全耐受 肠内营养,则属肠外营养适应证。
4.高分解代谢状态:大面积烧伤、严重复合伤、感染等。
5.严重 营养不良:蛋白质-热量缺乏型营养不良常伴胃肠功能障碍,无法耐受 肠内营养。
支持有效
1.大手术、创伤的 围手术期: 营养支持对营养状态良好者无显著作用,相反可能使感染并发症增加,但对于严重 营养不良病人可减少术后并发症。严重 营养不良者需在术前进行 营养支持7-10天;整理预计大手术后5-7天胃肠功能不能恢复者,应于术后48h内开始肠外营养支持,直至病人能有充足的 肠内营养或进食量。
2. 肠外瘘:在控制感染、充分和恰当的引流情况下, 营养支持已能使过半数的肠外瘘自愈,确定性手术成为最后一种治疗手段。肠外 营养支持可减少胃肠液分泌及瘘的流量,有利于控制感染,改善营养状况、提高治愈率、降低手术并发症和死亡率。
3.炎性 肠道疾病:Crohn氏病、 溃疡性结肠炎、肠结核等病人处于病变活动期,或并发 腹腔脓肿、 肠瘘、肠道梗阻及出血等,肠外营养是重要的治疗手段。可缓解症状、改善营养,使肠道休息,利于肠粘膜修复。
4.严重 营养不良的肿瘤病人:对于体重丢失≥10%(平时体重)的病人,应于术前7~10天进行肠外或肠内营养支持,直至术后改用肠内营养或恢复进食为止。
5.重要脏器功能不全:
① 肝功能不全:肝硬化病人因进食量不足致营养负平衡,肝硬化或肝肿瘤 围手术期、 肝性脑病、肝移植后1~2周,不能进食或接受 肠内营养者应给予肠外 营养支持。
② 肾功能不全:急性分解代谢性疾病(感染、创伤或 多器官功能衰竭)合并急性肾衰竭、慢性肾衰透析病人合并 营养不良,因不能进食或接受 肠内营养而需肠外 营养支持。慢性肾衰透析期间可由 静脉回输血时输注肠外营养混合液。
③心、肺功能不全:常合并蛋白质-能量混合型 营养不良。肠内营养能改善 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临床状况和胃肠功能,可能有利于心衰病人(尚缺乏证据)。COPD病人理想的葡萄糖与脂肪比例尚未定论,但应提高脂肪比例、控制葡萄糖总量及输注速率、提供蛋白质或氨基酸(至少lg/kg.d),对于危重肺病病人应用足量谷氨酰胺,有利于保护肺泡内皮及肠道相关 淋巴组织、减少肺部并发症。④炎性 粘连性肠梗阻: 围手术期肠外 营养支持4~6周,有利于肠道功能恢复、缓解梗阻。
肠外营养的禁忌症状:
1.胃肠功能正常、适应 肠内营养或5天内可恢复胃肠功能者。
2.不可治愈、无存活希望、临终或不可逆昏迷病人。
3.需 急诊手术、术前不可能实施 营养支持者。
4.心血管功能或严重代谢紊乱需要控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