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欢螺回应“顾客吃到虫卵”:商业诋毁时有发生,将启动核查依法维权

  11月28日,“好”登上微博热搜,热搜内容为小红书上有人称在好欢螺吃出虫卵。当日凌晨,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通过@好欢螺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好欢螺食品质量事件”致广大顾客说明函。全文 :

好欢螺回应“顾客吃到虫卵”:商业诋毁时有发生,将启动核查依法维权

  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获悉,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罚7万元。该公司产品包括好欢螺袋装螺蛳粉等。

好欢螺回应“顾客吃到虫卵”:商业诋毁时有发生,将启动核查依法维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1年7月14日8时50分左右,在柳州市鱼峰区洛园路16-2号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重伤。经查,上述公司从业人员蓝松明、伍国庆未持有相应特种作业资格从事电工作业;未对现场作业人员蓝松明、伍国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行政处罚信息提到,上述公司从业人员未持有相应特种作业资格从事电工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柳州市鱼峰区应急管理局决定该公司给予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此外,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版)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公司给予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柳州市得华食品有限公司网站介绍,2015年,公司创立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重镇柳州市。公司推出柳州袋装螺蛳粉品牌——好欢螺袋装螺蛳粉,并成立柳州好欢螺食品有限公司全权对其进行推广及销售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