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齐齐哈尔铁锋区法院一则民事判决书引起关注,一男子不知情背近30万贷款长达17年。
2020年8月,周某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贷款,因征信存在不良记录遭到银行拒贷。周某查询后发现自己被列入央行征信黑名单,是农行齐齐哈尔市分行将其上报的。农行称,2003年3月周某在农行铁锋支行申请办理了一笔个人汽车消费借款,借款为29.9万元借款状态显示为逾期。
周某表示,自己从未向农行铁锋支行申请办理过汽车消费借款,对于借款和逾期情况毫不知情。也即是说,自2003年以来,周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这笔贷款的时间已长达17年之久。
法院表示,周某系因一笔2003年3月31日在农行铁锋支行的信贷业务还款出现逾期而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关于该笔借款办理时所涉及的《汽车消费借款合同》等相关材料中的签字及捺印,均不是周某书写、捺印。农行在没有查明借款人身份的情况下,向征信机构报送周某的个人征信不良记录,其行为侵害了周某的名誉权。
最后,法院判决,农行齐齐哈尔铁锋支行消除周某在央行征信系统中29.9万元呆账的不良信用记录,并一次性给付周某精神损害赔偿金7000元。(文AI财经社 越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