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9岁的学生许添力在观塘港铁站外用刀割伤警员梁兆祥颈部,被起诉企图谋杀罪和交替的蓄意伤人罪。
针对此案,法官陈庆伟表示,虽然政治信念不同,但诉诸暴力或武力就要受谴责,社会绝不接受;而诉诸武力不能解决分歧,反而会加剧问题。
《大公报》此前曾作调查,被告许添力的姐姐许嘉琪曾因参与旺角暴乱被判入狱三年。有知情人透露,被告受其姐影响走上歪路。
《大公报》曾作调查报道,揭露被告许添力的姐姐因参与旺暴判囚三年,姐弟均视“港独”分子梁天琦为“偶像”。
2019年10月13日,时年19岁的许添力在港铁观塘站A1出口外天桥,意图非法及恶意的使警员梁兆祥身体受严重伤害。
综合香港“东网”及《大公报》消息,许添力于内地出生,11岁赴港,案发时正就读新界喇沙中学中六(即内地高三)。其姐许嘉琪修读港大文学院文学士及教育学士双学位课程期间,与“港独”分子来往甚密,并与所谓“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同窗。
许嘉琪在港大读书时,追随“港独”分子冯敬恩、梁天琦等,并在副校长任命风波中响应学生会参与罢课,围堵港大校委会。
2016年,梁天琦因参与旺角暴乱被警方拘捕,并因暴动罪被判监三年。此后,许添力开始仇警,最终仿效其姐袭警断送前途。
实施暴行后,被告曾承认自己犯下蓄意伤人罪,但否认企图谋杀罪,原被控的企图谋杀罪获准存档法庭。
据《大公报》18日报道,法官陈庆伟表示,本案控罪性质极为严重,最高可以判处终身监禁,因为该控罪背后的动机足以与谋杀相提并论,故对于被告原被控意图谋杀罪并不诧异。法官相信被告案发时乃随机拣选施袭对象,不过明显早有预谋,凭他当日一身装扮及带备物品,可见目的乃参与非法示威活动。涉案刀具刀锋长达2.5厘米。法官表示,警方当时正在退回商场,过程中与示威者并无对峙或冲突,被告行凶时没有受到挑衅,警员幸运地脱险,若伤口稍有偏差,可能会丧命。此乃加刑因素。
陈庆伟认为,案件属一宗没有常理的暴力事件。虽然政治信念不同,但诉诸暴力或武力就要受谴责,社会绝不接受;而诉诸武力不能解决分歧,反而会加剧问题,强调控罪性质极为严重,判刑要反映出阻吓力,因此以十年为量刑起点,考虑被告认罪,扣减部分刑期,判监禁七年九个月。
另据“星岛网”补充,法庭多次强调必须保护正在执行职务的警员,而本案施袭中,若事主受伤位置有1厘米的偏差便可切断大动脉,没有接受及时治疗的话,死亡率高达百分之百,被告刺向对方最脆弱的身体部位,暴力程度相当高。
《大公报》还转述法律界专家质疑表示,以藤条打人虐儿都判七年,许添力蓄意割伤警员颈部被判七年九个月,判刑实在太轻。
海外网11月22日电据港媒报道,香港一名29岁男子于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参与非法集结示威,涉嫌用水瓶掷向警员,他事后被控一项暴动罪。被告今日(22日)在香港区域法院被裁定暴动罪成,被判入狱28个月。
据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控方指出,任职殡仪行业的男被告赖俊乐事发当日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参与暴动,当天有至少百人在新城市广场聚集及包围警员,其中包括被告在内的5人从后方投掷物品。被告当天没有佩戴口罩,警方通过闭路电视片段认出被告。
法官练锦鸿裁决时提到,2019年的“修例风波”中,暴力逐渐升级,不负责任的学者、政客及商家,在“反中乱港”势力的协助下推波助澜,引起极大风暴。被告赖俊乐与现场其他人存有共同目的,绝非“孤狼式行动”,现场有人派发物资,被告抛水瓶前,已有多人向警员投掷雨伞等杂物。
法官裁定被告不仅参与暴动,也是基本参与者之一。他们的目的是让警员受伤害,让市民害怕他们的行为,甚至让商场或他人财产受到破坏,结果导致破坏社会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