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央行公布今年第三批支付牌照续展结果。截至目前,市场上共有228张支付牌照,已注销的支付牌照共计43张。
近日,51家支付机构所持《支付业务许可证》于2021年12月21日到期。据央行续展公示信息公告,46家支付机构向人民银行提出续展申请。人民银行依法合规审查了有关申请,决定续展40家支付机构,中止审查6家支付机构。
今年以来,央行分别在5月、8月、12月发布了《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公示信息。其中,第一批有27家支付机构所持《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并都向央行提出续展申请。经央行审查后,27家支付机构均成功续展牌照。第二批中,10家支付机构成功续展牌照,中网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牌照不予续展,原因是该公司主动申请了终止业务。
由此,2021年到期的89张支付牌照中,77家支付机构顺利续展,6家不予续展,6家支付机构暂时被中止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第三批中还有5家支付机构未提交续展申请,后续将有序退出支付市场。具体分别是河北一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厦门易通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便利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申城通商务有限公司。
据了解,第三批中6家支付机构被中止审查的原因是存在《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待相关中止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将恢复审查。这6家支付机构分别是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腾付通电子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银生宝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银联金融网络有限公司、上海商联信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在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中止审查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申请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对行政许可事项影响重大的;
(二)申请人被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其他行政机关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
(四)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的;
因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中止审查的,相关情形消失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恢复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申请恢复审查的,应当向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提交书面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央行表示,一直以来,人民银行坚持强化监管与规范发展并重,持续优化支付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践行“支付为民”,推动支付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