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消息,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我爱我家”)再因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局处罚。
近期,上海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静安区市监局”)发布了一则名为《关于上海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广告案》的行政处罚信息。信息显示,上海我爱我家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被静安区市监局罚款20万元,并责令公开更正、责令停止发布。
据悉,上海我爱我家注册时间为2002年,主要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房地产技术咨询、家居装饰装潢设计服务等业务。
今年8月,静安区市监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辖区内闻喜路954号一层的上海我爱我家闻喜路第一分公司在安居客网站上发布的二手房房源广告内容存在虚假。上海我爱我家系上述含有虚假内容二手房房源广告的广告主,为了吸引购房者注意,获取居间交易机会,提升公司经营业绩,通过编辑和转发房源信息等方式在安居客网站上,以“我爱我家”名义发布二手房房源广告。
经核实,其中有5则二手房房源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3则二手房房源广告中所提供的服务不存在,为未取得售房者委托和未经相关部门房屋核验的房源。
静安区市监局认为,上海我爱我家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等的规定。
由于上海我爱我家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持续时间不足6个月,无社会影响,且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静安区市监局决定从轻处罚,责令上海我爱我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决定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上海我爱我家涉嫌存在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行为。其自2020年10月7日至2020年12月10日期间,在安居客平台上使用5名所属经纪人的账户,共编辑发布虚假房源信息60条,上述虚假房源信息点击量为279次;自2020年12月初至2020年12月10日期间,其在经营地位于上海市西藏南路1513号1层A的西藏南路第二分公司门店内白板上,编辑发布虚假房源信息1条。彼时,上海我爱我家被处以20万元罚款。
聚焦公司内部个人行为,记者发现,安居客平台11月29日披露的严重违规经纪人中,有11个经纪人属于我爱我家公司,涉及深圳、上海、银川、昆山、重庆、昆明、嘉兴、成都等多个区域。
其中,上海地区就占7个。最新一个上海我爱我家的违规经纪人诺某在2021年11月1日-11月28日期间,获得普通警告21次,被平台处罚禁止发房。这也相当于,短短28天内,其几乎每天都有被警告的违规行为出现。
有业内人士认为,中介虚假宣传等违规现象屡见不鲜也与其意识有关,有时中介公司管理层已经有严把控的要求,但具体基层工作人员多以业务为一切出发点,导致他们对违规行为有所放松,只要能够促成交易,其他事情可以放在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