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急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47-5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拟声明函);2.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3.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自拟声明函);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自拟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