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四是加快转变政府管理方式取消了总经销商和品牌经销商备案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采用“双随机”办法对汽车销售及相关服务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供应商经销商。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 在境内销售汽车的供应商经销商,应当建立完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相应的配件供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严格遵守家用汽车产品“三包”召回等规定,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解读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购车渠道拓宽经销商不能绑定销售保险金融配件经销商不得随意加价销售1购车渠道拓宽 在旧的办法中,4S店都是单一品牌授权,而且没有明确的授权期限,但是在新的办法当中,经销商可以。

向消费者销售或者提供原厂配件以外的其它配件时,应当予以提醒和说明破解“授权销售”模式 据了解,现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是由2005年4月开始实施的,该办法中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应当在汽车供应商授权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