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梳理发现,截至发稿,今年已有245家沪深上市公司披露短线交易公告,175家行为人为董监高亲属,占比71%。
业内专家认为,今年短线交易高发,主要原因在于新证券法明确将重要股东亲属纳入主体范围之内。另外,董监高亲属短线操作多是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也可能存在谋求利益的侥幸心理。
3家上市公司中,董监高亲属参与短线交易的2家上市公司分别为北方导航和登海种业,登海种业监事之子已向上市公司交回交易收益。
北方导航的相关独立董事配偶于2021年9月份至10月份买卖了公司股票,上述买卖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登海种业则是收到相关监事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该监事之子于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11月12日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
至于短线交易的原因,则为涉事人员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登海种业在公告中表示,上述监事之子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王勃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
同时,相关高管也明确不知情,未涉及内幕交易。北方导航相关独董表示对本次短线交易并不知情,且未告知其配偶关于公司经营的相关情况或其他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另据相关公告称,该两次短线交易金额均为数万元。从处理措施来看,上述监事之子已将短线交易所得1万余元收益上交给上市公司;而上述独董配偶由于交易亏损,无需交回交易收益。
“发生短线交易行为对上市公司声誉和股价通常会有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证券法第44条规定,短线交易违法所得归公司所有,此外,证券法第189条规定,对短线交易违法行为可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证券法之所以禁止短线交易,就是为了避免董监高等内部人员利用上市公司内部消息炒作股票,或者通过大额交易来操纵公司股价。此举既损害投资者利益,又破坏市场交易秩序。”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培杰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董监高亲属短线交易行为,厉健认为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涉事人员“不懂法”,部分董监高亲属对证券法短线交易禁令不熟悉,没有充分意识到违法后果。也可能是为了谋取更多收益(或减少损失)故意为之,对被查处心存侥幸;二是大数据技术,近年来,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充分依托运用大数据监控技术,使得这类违法行为查获变得更容易、更高效。
记者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梳理,截至11月28日发稿,今年沪深两市中有245家上市公司发布重要股东及其亲属短线交易相关公告。其中,175家上市公司短线交易的行为人为董监高亲属,占比超七成,出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自行违规进行股票买卖。
“新证券法进一步明确了上市公司短线交易人员范围,规定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利用他人账户的交易行为纳入短线交易操作范围内,这是今年短线交易行为多发的重要原因。此外,今年受市场因素影响,股市波动较强,受市场短期情绪化波动的情况下也可能存在一些违规操作。”高培杰律师表示。
记者发现,也有不少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存在短线交易行为,主要理由则是“误操作”,比如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如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减持股份中,因交易软件刷新延时,界面切换错误,以致工作人员将“卖出”误操作为“买入”,错误买入公司股份,触发短线操作。
“虽然短线交易行为人通常解释原因是‘误操作’,但实际上,监管部门和中小投资者更需要关注的是,这是否还涉嫌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规等违法行为。”厉健说。
高培杰表示,上市公司应强化公司合规管理,加强对公司重要股东培训。若短线交易已发生,应及时核实相关情况,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相关情况上报交易所并及时进行公告、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