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四川泸州一小区,一个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将楼下的婴儿车车顶烫穿,所幸婴儿的家人发现及时,未伤及婴儿。
12月3日晚上,封面新闻记者从泸州市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州”获悉,12月2日,事发小区一男子到公安部门自首,经过审讯和DNA比对,该男子就是扔烟头本人。经过诚恳道歉,该男子已获得当事人谅解。
11月26日中午,泸州市龙马潭区某小区,刘女士(化名)带着几个月大的婴儿出楼时,发现一枚还未熄灭的烟头掉落在了婴儿车,将婴儿车车顶被烫穿,“烟头我甩地上都没甩熄,我又捡起来”“不是一瞬间看到的,真的很危险”。
刘女士立即报了警,在无人承认的情况下,民警表示,“通知一下这所有业主,我们到时候可能会采每个人的DNA。”
随后,民警对烟头进行了检测,烟头的DNA采集结果显示为一名男性的DNA。辖区派出所民警结合事发地环境,分析出了10多户有可能扔烟头至婴儿车位置的家庭,已经对这些家庭的男性业主进行了DNA采集。同一栋楼的业主李女士表示,业主们都希望揪出这个人,也希望借此可以震慑小区高空抛物的行为。
12月2日,龙马潭区公安分局安宁派出所对小区业主通告了事情经过,并发布告诫,希望当事人自觉到安宁派出所接受调查,并呼吁知情业主向公安机关进行检举。告诫发生后,2日晚上,事发小区住户向某某(男65岁)来到安宁派出所讲明情况并承认烟头为自己所丢,随后派出所对向某某开展询问并提取了血样。
12月3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泸州市公安部门微信公众号“平安泸州”获悉,向某某的DNA检测结果与烟头DNA相匹配。据向某某自述,其长期在农村生活,加之家里反对自己吸烟,就随手从窗户上将烟头丢下去了。12月3日下午,在安宁派出所内,向某某向当事人诚恳道歉,并获得了当事人谅解,因此事并未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显著轻微,安宁派出所对向某某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高空抛物事件频频发生,由此导致的悲剧不断再现。今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1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自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有108人因高空抛物罪的罪名被提起公诉。
相关的报道也数不胜数,11月14日中午,湖北武汉一高层居民楼外墙有石块发生脱落,一辆车路过时被落下的石块砸中,司机不幸当场死亡;9月8日晚上,广西柳州,一个未熄灭的烟头从天而降,将一个四个月婴儿的脸部烫出了水泡;6月中旬,重庆渝北,一男子从30层高空抛下酒瓶,导致一名群众颅内出血;今年3月17日,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江某被诉高空抛物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江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针对高空抛物,泸州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委员、公益律师冯骏表示,今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第十一修正案》正式规定了全新的高空抛物罪。刑法291条明确:从建筑物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且可并处或单处罚金。
同时,冯骏建议,针对高空抛物的"陋习",预防是最好的方法。物业公司、业委会等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并加大技防措施,如安装探头等。而公安部门也应加大对类似事件的打击,形成"高压"态势,使人们不敢为,不愿为!“一旦成为受害者,也应及时保存证据,及时报警,通过法律程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维护了小区的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