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生育假,相关政策也应到位

  近日,多个省市的育龄女性切实感受到一波政策的温度。11月15日,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规定,将生育假由30天延长到60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同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这就是说,女职工生一孩可休158天,二孩、三孩各188天。

  也是在这一天,重庆市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直接将育儿假的计量单位从“天”上升到了“年”——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以休育儿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或者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一时间,社交媒体对此讨论热烈。有人表示自己的孩子生早了,没能享受到这一波政策的红利;有人担心女性就业率是否会因此下降;还有人则忧虑企业特别是中小规模的民企能否扛得住。

  不得不说,各地纷纷增加生育假,这是对国家三孩生育政策的积极呼应与具体化,对此当持开放态度。但要真正落实这些措施,有一些细节还需厘清。

  首先,生育假带来的成本问题必须正视,这部分成本全由企业负担显然是不现实的。政策“请客”企业“买单”,不仅不能提高企业鼓励生育的积极性,而且还会造成企业在用工、招聘时有意回避育龄女性的现实。而这也是带薪休假推行多年成效不大的原因。只有政府财政切实分担起一部分生育成本,在减免税费外,补偿企业的雇佣成本,企业才能有意愿配合这项政策的落地。

  其次,生育假对职场女性的影响也应正视。浙江新政中明确提出,休生育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但生育者在休假期间的活由谁来干,休完假之后其岗位还在不在,这都是问题。此外,休了一年半载之后,晋级涨工资是否能通过相应的考核,这一系列问题都是需要斟酌的细节。《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修改依据和理由”一栏中就提到,假期过长有可能影响女性就业,从长远看不利于维护和发展女性权益。在现代生活和工作节奏越来越快的时代,一个育龄女性较长时间脱离社会,给其恢复工作和恢复身心所带来的困难是实实在在的。

  再次,生育假终有休完的一天,其后阶段仍然有幼儿的看护问题。目前,在我国,0至3岁的托幼服务主要由家庭自行承担,社会化、市场化的托育还存在较大的空白。然而,最近一项发表在《社会》杂志上的论文揭示,具有“去家庭化”性质的托幼服务对欧洲家庭生育决策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相反,具有“家庭化”性质的现金补贴并未产生预期的作用。显然,政府加大对托幼服务的财政投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托幼服务共建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更好的切入口。

  “三孩”来了,不断走低的人口出生率似乎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必须有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也只有这样的方案才能行得通、通得久。

  生育假只是提升生育率、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一部分。从大处讲,调整现有住房结构、完善普惠性托育、消除教育焦虑,从小处看,对哺乳期母亲上下班时间的设定更加弹性,在单位等各种场所增加更加人性化的哺乳室等,都需要政府部门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去加以考虑。

  “作为一个想换工作结束异地的已婚未育育龄女性,我很担心这个政策对我换工作的影响。”在上海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孙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

  她所说的政策,就是近期多地密集出台的延长生育假的政策,有的省市将生育假从30天延长到了60天,也有的省份延长产假60天甚至90天。

  不过,在上海国企工作现育有一孩的章女士则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听到这样的消息并未有任何担忧,“女同胞们生存在企业环境中没有必要极力与二胎三胎撇清关系,我们的自信来源于我们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女性为什么要通过少生孩子去向社会证明自己可以被信任呢。”

  从各地生育鼓励政策来看,总体是三种方式,延长产假、生育假、夫妻双方享受育儿假等,发放生育津贴或补贴金,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

落实生育假,相关政策也应到位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向澎湃新闻表示,生育政策是一个系统工程,从怀孕到学龄前的教育,整个过程当中都应该有政府的支持,这需要大量的财政投入。他指出,鼓励生育或提高综合生育率,最重要还是在孩子学前教育前整个阶段的配套服务。政策要跟上,从怀孕到生产到产后的休假哺乳期,尤其是小孩的入托和入幼的问题,要有完善的、配套的、无缝衔接的政策。如果不能构建这样一张网的话,这个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

  复旦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任远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近期出台的政策,对于减少家庭生育的压力,对加强生育的服务和支持都是非常积极有益的。但是,生育假的延长可能也会有一些负面的作用,例如生育假的延长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也会弱化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生育保险能够有效地减少企业因为女性职工生育的成本。但是企业的考虑可能不仅仅是生育津贴的工薪成本,女性生育和哺乳期带来的劳务中断,也构成了企业发展的成本,企业对于各种生育相关的假期是缺乏热情的。”任远还提醒,生育假本来是保护家庭和女性的政策,要避免在实施中却伤害女性发展。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王学博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延长产假的政策初衷是好的,女性生育孩子为社会和国家做出了贡献,应该让她们得到更好的休息。但如果让企业承担生育率提高的全部成本,长期可能会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从根本上来说,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润,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下,企业面临巨大的生存压力,他们没有激励和动力去承担这些成本”,王学博表示,很多研究发现,劳动力市场上企业对女性劳动力存在歧视,很多企业在招聘时更愿意选择男性劳动力。如果女性在劳动力市场本身就处在弱势地位,延长产假政策会让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处境恶化。

  王学博认为,女性生育孩子是家庭行为,家庭和国家是直接的受益方,个人和国家都负担一些是合理的,让企业尽量负担得更少一些。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经济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冯帅章则对澎湃新闻表示,无需过度担忧,这个政策总体而言是很好的政策。“女性处境两难,现在老龄化严重、生育率低,需要提高生育率,另一方面,人口马上进入拐点,面临着劳动人口不足,女性都退出劳动力市场恐怕也不行。那我们的政策肯定要创造条件,让女性不必只能二选其一。未来的政策目标,就是要创造这样的环境,生育假便是其中的一部分。”

  “如果是以法律的形式将其确定下来,那么对于每个企业都将一样,这样对于女性就业的负面影响会降低,因为大家都形成了这样的习惯和预期,成为理所当然。”冯帅章认为,目前政策的假期时长还是较为适当的。

  同时,冯帅章认为,这样的政策对不同的对象影响程度会不同。对受教育程度偏低的群体,就业冲击相对较大,因此还需要提高人力资本,通过接受更高的教育,拥有更高的技能,降低冲击,这对于男性是同样的。人力资本,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任远建议,作为生育配套政策的各种生育假、育儿假、配偶的陪产假等,主要的问题还不是要不要有这些假期,而是要考虑这些政策如何来实施,从而可以对企业的损害最小,对女性的不利影响最小。例如,可以鼓励一些有条件的岗位实施弹性的就业制度,可以允许婴幼儿母亲有一段时间的在线工作时间,这样也能保证女性的劳动力市场参与,也有助于企业维持正常业务运行,对企业的影响也会最小。

  任远表示,由于各种生育关联的配套政策牵涉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和需求,因此政策的制定实施需要多听取公众的意见,会有利于将好事办好,出台多方共赢的政策。

  冯帅章建议,可以在现阶段政策的基础上,考虑增加男性的生育相关假期,一方面对女性的歧视会减少,另一方面,男性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和享受更多的亲子互动,对于幼儿成长和家庭和谐都有好处,“女性既需要工作又需要照顾家庭,压力很大,如果男性能够参与进来,对家庭对社会都有益处。”

  冯帅章认为要动态地看这个问题,还是要从人力资本的角度着手,“这就涉及到国家现在提的高质量发展,转变增长方式。以人力资本驱动,以提高效率驱动,而不是以时间驱动,家庭幸福,工作效率会更高。”

  “我们的工作需要幸福的家庭作后盾,也需要企业的支持和尊重。但如果只有一家企业这样做,压力会比较大,因此需要政府来做这样的引导。现在政府出台这样的政策,正是起到这样的作用。”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