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反腐档案:四天内,“两虎”落马“两虎”被处分

  本周,反腐再度重拳出击,周一到周四的四天时间内,两只“老虎”被查,两只“老虎”被通报处分,还有一名正部级“老虎”受审。

  刚刚调任江苏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的张敬华被宣布落马。12月1日晚8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江苏省委原副书记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周反腐档案:四天内,“两虎”落马“两虎”被处分

  12月1日晚和2日,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常委先后召开会议,通报张敬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决定,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决定。

  张敬华是今年落马的江苏首“虎”,也是十九大以来继江苏省原副省长缪瑞林,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之后的第三“虎”,是十八大后江苏落马第八“虎”。

  公开资料显示,张敬华出生于1962年7月,江苏泰州人,系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曾任江苏省经贸委副主任、省安监局局长,省政府国资委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环保厅厅长,徐州市市长,镇江市委书记等职。

  11月25日,江苏省党代会的无锡市代表团分组审议十三届省纪委工作报告,张敬华参加审议并在会上谈了个人感受。

  他提到,高度关注百姓所急所盼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上加以研究解决。下一步立足本职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江苏贡献力量。

一周反腐档案:四天内,“两虎”落马“两虎”被处分

  11月29日,江苏省政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张敬华以省政协党组副书记的身份主持会议。这是张敬华落马前的最后一次亮相。

  12月2日,两名“老虎”同日被处分: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甘荣坤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杨福林被开除党籍。

  甘荣坤履历丰富,曾在湖北、黑龙江、河南等三省任职。公开信息显示,甘荣坤出生于1962年5月生,江西彭泽人,江西财经学院商业财会专业大学毕业,经济师。早年曾在国家地震局工作,1989年进入海关总署,开始长达18年的任职,曾任财务司副司长、财务科技司副司长(主持全面工作)、财务装备司司长;2007年任北京海关关长、党组书记,2013年任湖北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2016年调任黑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9年任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直至2021年6月落马。

  处分通报指出,甘荣坤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沉迷赌博,参加迷信活动,“公权私用、以案谋钱,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肆无忌惮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案件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媒体报道,杨福林出生于1957年10月,甘肃武都人,长期在兵团工作,曾任农十四师师长、农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书记等职,2012年2月升任兵团党委常委,后兼任政法委书记。2015年4月,杨福林被任命为兵团副司令员,2017年4月卸任,4年后即今年7月被查。

  经查,杨福林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大肆插手工程项目,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严重破坏兵团政治生态,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案件协调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一周反腐档案:四天内,“两虎”落马“两虎”被处分

  龚建华出生于1962年6月,南昌县人,仕途从未离开过江西。他曾在家乡南昌工作多年,2006年底升任宜春市长,后改任抚州市委书记。2014年9月,龚建华晋升省委常委,兼任省委秘书长一职,后改任南昌市委书记。2017年1月,不满55岁的他转岗省人大。

  龚建华是十九大后江西省被查的“第四虎”,其他三人分别是:江西副省长李贻煌,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史文清,省政协副主席肖毅。

  值得注意的是,龚建华离任抚州后,继任者就是此前落马的江西省政协副主席肖毅。肖毅于2015年4月至2021年3月主政抚州。如今两任抚州市委书记均落马。

  今年11月1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布了肖毅被“双开”的消息,他被批“引进和支持企业从事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11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

一周反腐档案:四天内,“两虎”落马“两虎”被处分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1995年至2021年,王富玉利用担任中共海南省琼山市委书记、市长,中共海南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口市委书记,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贵州省政协副主席、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规划审批、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34亿余元。2019年至2020年,王富玉离职后还利用影响力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35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王富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富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富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尹燕燕 李伟 综合报道,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视新闻、长安街知事、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