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朱宸慧(雪梨Cherie)、林珊珊(林珊珊_Sunny)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问题进行了查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同时,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其中,朱宸慧、林珊珊共同持股一家公司——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人持股比例分别为71.6%、28.4%;朱宸慧、李志强共同持股一家公司——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两人持股比例分别约为14.94%、4%;林珊珊与李志强无直接关联公司,但林珊珊持股的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也是李志强持股的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
此外,天眼查App显示,雪梨名下有十余家关联公司,目前存续状态的有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千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舟山雪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0家。其中,宸帆电商关联公司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法定代表人及疑似实际控制人均为朱宸慧,目前该公司已经历了3轮融资。
雪梨名下的个人独资企业中,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海南梨馨文化传播策划中心3家处于存续状态;杭州雪梨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上海冰糖雪梨广告工作室4家处于注销状态。其中,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均成立于2019年8月13日,注销于2021年8月和9月。
天眼查风险信息显示,雪梨及其关联公司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因商业诋毁纠纷被起诉,原告为金佰利(中国)有限公司,案件将于12月15日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开庭。
天眼查App显示,林珊珊名下涉事企业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均成立于2019年,目前林珊珊仍为投资人;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两家公司则于2020年6月同日成立,今年9月林珊珊退出两家公司投资人,由芮豪接任。
目前,林珊珊的关联公司有11家,其中7家为存续状态,5家成立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在7家存续企业中,除上述两家营销策划中心外,其还在宸帆娱乐传媒(杭州)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在衢州珊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衢州大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南京川白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主要人员或持股。值得一提的是,舟山蕴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朱宸慧(雪梨)、林珊珊共同持股企业,两人分别持股71.6%、28.4%。此外该企业还持有杭州宸帆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14.1%的股份,为控股股东之一。
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发布信息称,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雪梨)、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对其依法开展了全面深入税务稽查。经查,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收紧。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此前于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文表示,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
本次发布信息显示,经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两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达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并依法履行税务行政处罚告知程序。
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同时,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从意识,自觉依法纳税。对涉嫌偷逃税的人员,依法依规加大查处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积极推动文娱领域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9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增值税发票虚开骗税和隐瞒高收入未如实申报纳税典型案例。其中,税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有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统筹协调浙江、广西等地税务部门,依法对这两名主播及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检查。检查发现,两名主播均涉嫌违规将个人收入转变为企业经营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涉税金额较大。目前,案件正在检查之中,对于查实的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
9月,中宣部、国家税务总局接连发文称要加强包括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在内的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在9月18日发布的《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通知中指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要定期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的“双随机、一公开”税收检查,依法依规加大对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查处震慑和曝光力度等。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此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网络主播的收入,必须严格界定其收入性质,关键是准确把握其业务内容,精准定位其业务性质。
答:我们在开展规范文娱领域税收秩序工作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于是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全面深入税务稽查。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明并依法进行了处理。
答:朱宸慧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瑞宸营销策划中心、上海豆梓麻营销策划中心、上海皇桑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豆梓麻营销服务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黄桑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蓝珊营销服务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答:朱宸慧、林珊珊二人通过设立多家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同时,综合考虑朱宸慧、林珊珊在税务稽查立案后较为配合,在案情查实前主动补缴部分税款,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对两人拟处偷税金额1倍的罚款。